第二百二十章 沒有為什麼(1/2)
「你們兩個不愛聽我也得說。親兄弟明算帳,我們是一家人,有什麼事我就開誠布公地向你們說明了。你們說老頭子死之前沒有留下任何遺言。這些我都不管,我是他的妻子,你們要怎麼安置我。這套房子的名字是他跟我兩個人的,我知道大部分的錢都是小塵你出的。可現在你失去了爸爸,可還有一個愛你的老公跟兒子。而我呢,失去了他,我什麼都沒有了。當初嫁給你爸的時候,跟我娘家的那些人都鬧翻了。到時我該回哪去?」
本來她不想在端木松沒出殯之前跟鍾海棠計較什麼。可現在她已經提出來了,她就不得不跟繼母明講。
「爸爸說過,這房子上有你跟他兩個人的名字,他想把房產證上的名字改成我跟你兩個人。這房子我不會賣,你可以繼續住下去,一直住到你不想再住了為止。」
「那麼他手上的一些積蓄呢。買房花了他不少錢,可他也積攢了許多私房錢。不可能他走了之後,這些錢都不翼而飛了吧。我是他的妻子,是不是也有權分到他的財產呢。」
這是個犀利而不可避免的問題。本來她不想在這個時候提的,因為念經的人在一旁。
「現金一人一半。他有提到過。」
「好,至於現金分配我沒有問題。你是她的女兒,是該分到一半。可這房子,我不滿意。我想賣了這房子。」
「阿姨,你說什麼?」她失神地望著鍾海棠。
「這房子死過人了,我怎麼能住下去呢。可我又沒有多餘的錢再買一套房子,只好把這套賣了再換個小公寓來住住。」
「房子不能賣。」她表達了自己的異議。「這是我爸的心血。」
「這也是我的心血,你以為我要賣掉它,心裡不難受嗎?可是你爸的屍體還放在這裡,我天生膽小,不敢再繼續住下去了。」
「我不會賣掉它的。」
「小塵,你講點道理好不好?這房子也有我的份哎,我是你爸的妻子,有權替他做這個決定。」
「爸爸從來沒有住過大房子,他想住在這裡,不想離開。」
「可是我住著害怕啊。這房子這麼大,只有我一個人住,而且你爸的屍體還要在這裡停放三天,這……這太可怕了啊。」
「他是你的丈夫,有什麼好害怕的。」他忍不住替妻子說話,而且認為這個鐘海棠的思維有點問題。
「我就是害怕嘛。而且我一個人住這麼大的房子,太浪費了啊。如果老頭子不在了,我就買一套小公寓去住。如果你們喜歡這套房子,那就賣給你們啦,你們把錢付給我好不好?」
鍾海棠用央求的口吻說道。
她把鍾海棠說的每一個字都聽得很清楚。這就是她父親再娶的太太,一個月要給她用一萬多塊的太太,在他屍骨未寒時已經計較起他的錢來。
「爸爸的房子我不會賣的。」
「那你買去啊,你把一半的錢給我,我很公平。」鍾海棠叫著。
公平?鍾海棠除了比她父親年輕一點之外,還有什麼優勢。她就知道要錢!錢對她來說,比任何東西都要重要!
「這件事能不能等我爸出殯之後再說!」她忍不住吼道。
這是她第一次朝繼母發脾氣。
鍾海棠不吭聲了。可她過了一會兒就走進臥室里。
他聽到鍾海棠很大聲地在開關抽屜跟門。
「她在幹嘛?」
「她在找我爸的存摺。」她不為所動。
果然鍾海棠遍尋未果,又一陣風似地衝到他們的面前。
「你爸的存摺與銀行卡呢?」
她緘默。她不想在父親的靈堂上與他現任的妻子爭執。她也相信父親在天之靈,也不想看到她們鬧成這樣。
」我問你呢。「鍾海棠幡然變色。」我是你爸名正言順的妻子,他的錢我也有份的,我是第一繼承人。你有什麼資格把這些東西占為己有!「
」我沒有想過要獨自霸占這些東西。可是你在我爸未出殯之前就鬧著要分財產,你當初嫁給他,是為了錢吧。」
「為了錢又怎麼樣,為了愛情又怎麼樣。那是我跟他之前的事,要跟你說嗎?」鍾海棠義正言辭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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