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龍之魔法師(2/2)
——一路上沒有發生任何狀況,我們意外順利地抵達「源蕎麥」。那是面對著單行道巷弄的一棟昭和年代木造建築。陳列著食物模型的舊式玻璃櫃,再加上垂繩造型的門帘,看起來就是一間歷史悠久的老店。
將螢光燈管鑲嵌在內部的發光型塑膠看板,現在卡在入口大門的玻璃窗上。不用說,玻璃窗已經被砸個粉碎。就連日式拉門的格狀窗框都被折斷。
「這還真慘。得收拾一下才行。」
源造伯伯正準備動手整理時,理世拉住他的衣角制止。
「要先拍照片。」
「沒錯~這算是毀損行為,要整理的話,也要等到拍照存證和報警之後再說。可沒有『因為這間店在網路上炎上,所以店面被破壞也無可奈何』這種事,得把證據保留下來才行。請先跟家人商量後,再由阿源伯伯或你的孫子去報警。總之,必須由成年男性出面。」
在奧米加這麼說明的同時,小櫻已經用小型數位相機開始拍照。
「不過~這麼簡單易懂也不錯啊。這可是相當好用的素材呢。」
「是啊。故事大綱已經成形了。」
這時,一名老婦人從店裡現身。她穿著餐飲業人員會穿戴的白袍和帽子,大概是蕎麥麵店的店員吧。
「老公。」
她這麼呼喚源造伯伯。看起來是他的太太。
「……這些人是?」
老婦人詫異地望著奧米加和小櫻等人問道……確實是很可疑。雖然我是一身西裝打扮,但奧米加看起來跟牛郎沒兩樣,小櫻則是少女。光是少女加上牛郎的組合,就足以令人起疑了,再加上還有一名神秘小學生。
「這是電腦教室的老師,還有……呃……是什麼事務所的所長來著?」
奧米加隨即遞出名片。
「您好,我們是網路疑難雜症諮詢所『沙羅曼達』!說穿了,就是什麼都做的便利屋,也可以說是偵探!請多多指教!」
「好、好的。」
或許是被奧米加的氣勢震懾住了吧,老闆娘率直地收下那張鮮紅的名片……她的右手纏著一條布巾。
「你手上那塊布是什麼?」
源造伯伯狐疑地問道。
「剛才稍微被大門的玻璃割到,但不嚴重就是了。」
老闆娘露出虛弱的笑容回應。如果不嚴重的話,應該貼一片OK繃就能止血才對吧?
「偵探先生……你是來調查這塊看板的問題嗎?」
「不,關於這件事,請你們報警吧!這樣的毀損行為,明顯違反了刑法喔!」
儘管奧米加亢奮地這麼斷言,老闆娘卻只是愣在原地,沒有做出任何回應。
「警察才不會協助我們呢。」
源造伯伯以不屑的語氣開口。
「這塊看板時常被人弄壞,但警察一直沒有逮到犯人。店裡也遭過小偷,但那些傢伙只會囉哩囉唆地盤問一堆,也沒有真的幫我們把錢討回來。」
「我的意思不是這樣。老實說,犯人什麼的根本無所謂。問題在於警方。」
奧米加以相當堅定的語氣這麼回應。因為他的態度實在太乾脆,我不禁啞然。
「……你說犯人根本無所謂?」
「有可能是小孩子摔倒時不慎把看板撲倒,結果因為太害怕就直接逃走了;也有可能是車輛經過附近時,從路面反彈的小石子擊中了看板。此外,最近異常天候頻頻出現,所以也有可能是突然產生的旋風吹倒了看板。看板被推倒的理由,大概就是這點程度的事情。就連我都明白,責怪推倒看板的犯人是沒有用處的。更重要的是,必須報警才行——在這種時候若是選擇視而不見,不對,選擇默默吞下委屈的話,只會讓人認為你們是『不管遇到什麼事,都只會忍氣吞聲的冤大頭』,會被視為是『不會把破掉的窗戶修復好的房子』。沒人會覺得你們是個性溫和、有修養或是心胸寬闊的好人,只會把你們當成連報警的勇氣都沒有的傻子。這反而會讓你們被懷疑『是不是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理由,所以才沒有去報警?』大家會猜測是否發生過什麼讓你們心虛,而且不能讓警察知道的事情。」
「心虛的事情?」
「——例如,有蕎麥過敏症的河合先生,其實病情嚴重到無法再恢復正常人的生活,你們卻用一筆巨款逼迫他隱瞞這樣的事實。」
「什麼跟什麼啊!」
源造伯伯和俊夫先生不禁大聲嚷嚷起來,但奧米加絲毫沒有表現出退縮的態度。
「可不能小看那些敗類喔。無論是多麼離譜的發言都有可能出現。過去,網路世界便被人形容成『有如廁所的塗鴉』。這個世界變得過於寬闊了,甚至到了名為良知的神話仍存在於世上的那個時代所無法想像的程度。讓人湧現『是何等失敗的人生,才會造就這樣的產物?』的疑問,並因此感到心酸,那樣品行頑劣到獨樹一格,又愚蠢得無可救藥的人不斷出現。我們必須嚇阻這些不是犯人的人物,積極向他們主張自己的立場。『只要持續無視霸凌行為,總有一天會因為霸凌者膩了而自然消失』這種說法,可是天大的謊言。總是不厭其煩地持續攻擊某個目標,直到把對方弄死才肯停手——這種惡劣到令人難以置信的閒人,必定存在於這個世界的某處。」
「你說霸凌……」
「哎呀,你沒發現嗎?網路炎上其實和霸凌有著相同的構圖呢。所謂『霸凌是沒有理由的』、『任何人都有可能被霸凌』只是好聽的表面話。是因為世上存在懷抱著『如果是有弱點的對象,就算痛毆他一頓也沒關係』這種泯滅人性想法的低級傢伙,才會讓霸凌發生。這樣的行為背後確實存在著某種原因或理由,並不是一句『一切都是霸凌者的錯』便足以斷言的現象。只是因為如果明言『你會被霸凌是有原因的』,會對被霸凌者造成二次傷害,所以大家才會說這種行為沒有理由或原因。儘可能將自己的破綻補起來吧,這就是我能給的建議。若是發生了這種事件還不報警,你們可會變成被霸凌的對象喔——現在各位身處的情況,好比是在火山口的上方走鋼絲。踏出的每一個步伐,都不能有任何閃失,也不能下錯半
步棋。不能繼續將自身的弱點暴露在人前。這不是事件,而是蕎麥麵店的弱點。若是被人毆打,就馬上還以顏色。這是為了讓他人明白『我們不是弱者』。真正的犯人是誰都無所謂,你們必須將自己所能觸及、反擊的地方做為目標。」
——這個人雖然有著宛如女子般的標緻面容,雙眼卻透出危險的炯炯光芒,看起來簡直像是惡魔。
「在網路上啊,一旦被人看扁了,可是會死的喔。」
我湧現了想說些什麼的念頭,像是「你過去究竟都生存在什麼樣的世界裡,才會變成現在這樣子?」之類的疑問。
然而,在我試圖整頓思緒接話的時候——
一個輕微的撞擊聲傳來。感覺是有什麼東西砸到金屬物體的聲響。奧米加抬起頭來。
——有個東西從後方飛來,砸到他的右肩後掉到地上。
在柏油路面上滾動的是一顆小石頭。約莫三公分大小的灰色三角形石頭。
我感到腦中一片空白。
「你——」
正當我想詢問「你沒事吧?」的時候。
「打到了!」
「你又沒打到頭,扣二十分啦!」
「但我丟得很準耶,起碼有五十分吧!」
後方傳來幾名少年樂不可支的聲音。
是穿著深藍色制服的國中男生。三個人。
「你們!」
源造伯伯出聲怒吼,俊夫先生則是朝他們跑過去——但太遠了。那群國中生嘻笑著轉身,拔腿就跑。
「殺人蕎麥麵店!殺人犯!你也去死一死啦,臭老頭!」
足以令人屏息凝氣,滿溢著惡意的嘲弄。
我感到渾身發寒而無法動彈。
「理世。」
奧米加的聲音響起。
理世沒有出聲回應,只是鬆開肩上的背帶,以雙手握住那把水槍瞄準。他將一個相當於散彈槍滑套的零件往後拉——理所當然的,裡頭的水因此噴射出來。噴得比我想像的更遠。
水柱直接擊中企圖逃跑的國中生腦袋——突然被噴得滿頭水的國中生先是踉蹌了幾步,接著轉身。
「咦,怎麼回事?」
水裡沒有加入鹽酸,噴出來的八成只是普通的自來水——儘管如此,理世仍一臉若無其事地再次將滑套往後拉,以水柱攻擊另兩名國中生。他們全都轉過來望向理世,後者則是無情地以水柱直擊他們的臉。
拉了幾次滑套,將水槍里的水都射光後,理世以右手握著水槍,左手則是從腰間的槍套里抽出一把灰色的全自動式手槍——當然,那想必是空氣槍之類的玩具槍吧。有如基努·李維在電影裡的動作那樣,理世彎起手肘,將手槍舉到自己的臉前,然後扣下扳機。
在一陣啪啪啪的細微聲響後,國中生們紛紛捂著自己的胸口。雖然很小很難看見,但他們應該是被BB彈擊中了吧。
「等……啥……你這……為什麼可以這樣若無其事地射人啊!」
國中生們困惑的嗓音傳來——真想回敬他們「你們有什麼資格說別人啊」。要套用網路用語的話,這叫做「回力鏢效應」。
這時,理世開口了。
「我爸爸生病了呢~我可不會原諒欺負他的傢伙喔~我要打倒你們~」
——雖然聽起來像個勇氣可嘉的少年會說的台詞,但理世的語調實在太平板,慘烈到有如偶像藝人第一次挑戰配音的結果。因為他的架勢帥氣到跟電影明星沒兩樣,所以反而更令人不忍卒睹。
這時候,俊夫先生總算追上那些國中生。畢竟他們三人全都停下腳步盯著理世看。俊夫先生揪住了其中一名國中生的手臂。
「你們這群臭小鬼!」
「不管怎麼看,臭小鬼都是那邊那個拿水槍的才對吧!」
「先動手的人不就是你們嗎!」
「你跩什麼跩啊,殺人蕎麥麵店!你的網誌現在炎上了吧!」
聽到國中生的叫囂,俊夫先生的臉上浮現怒意。
「你叫我殺人蕎麥麵店?網路上的問題,跟現在的事情無關吧!」
「別碰我,殺人蕎麥麵店!小心我告你傷害喔!」
「不准欺負我爸爸~就由我來懲罰你們這群壞蛋吧~」
怒吼聲和理世語調平板的發言摻雜在一起——簡直一片混亂。這場騷動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啊?
這時,奧米加操控著電動輪椅朝那群國中生靠近……我也戰戰兢兢地從後方跟上。
「喂,健一!爸爸不是跟你說過,不可以把玩具槍對著人射嗎!」
他刻意以較大的音量這麼喊道——健一是誰啦?他的名字不是理世嗎?
「可是,爸爸,這些人是壞蛋呢~」
「別說了,快把玩具槍收起來。現在馬上!」
「是~」
在這番一目了然的蹩腳台詞後,理世將BB槍在手上轉了幾圈、收進槍套里,再撿起背帶將水槍固定在背後……若是真的不希望理世開槍,一開始就不會讓他把這種東西帶在身上了吧。畢竟這是只能在泳池或海水浴場亮相的玩具啊。
在我為奧米加的行為感到不解的時候,他將輪椅停在那三名國中生前方,接著突然像低頭喝水的鳥那樣向他們拼命鞠躬。
「對不起、對不起!他畢竟還是個孩子!我會賠償清潔費的!啊啊……如果我的身體不是這樣,就能更確實地教育那孩子!因為他沒有母親,所以才……」
因為一切實在太突然,俊夫先生吃驚得下巴都快掉下來,同時也不自覺地放開原本揪著國中生手臂的那隻手。
「你願意賠償清潔費喔?」
「既然自己的孩子闖禍,身為監護人就得負起責任才行!呃,賠償你們一人五千日圓,這樣夠嗎?」
劉海還在不斷滴水的三名國中生看了看彼此——然後以鼻子輕輕哼笑一聲。
「好、好啊。你要賠償的話,我們也接受。」
少年們以手撥開被水噴濕的頭髮。對國中生來說,五千日圓可是一筆大數目。
不過,他們被弄濕的只有頭髮。雖然制服多少有被濺到一點水,但如果是自來水的話,稍微擦一下再晾乾就好了。這樣就賠償五千日圓,未免太誇張。
這時,奧米加抬起頭來。他的眼鏡反射出一道不祥的光芒。
「話說回來,我的肩膀剛才被你們扔的石頭砸中,現在也疼痛不已呢。」
他露出宛如惡魔的笑容,以左手取出某個東西——
是一台銀色的錄音機。
「保險起見,我都錄音了。不過,你們也不用太在意。我只是不知不覺養成這麼做的習慣罷了。」
哪個世界的人會有這種習慣啊。
「——如果要支付賠償金的話,就得跟各位的父母談一下呢。你們的年齡應該在十五歲左右吧?要是擅自跟未成年的孩子進行金錢交易,結果讓自己被當成詐欺犯或是變態,我也會很傷腦筋。我是為了各位著想,才會錄下剛才的對話喔。得和肩負社會責任的大人們談談才行,或許也有找警察過來的必要。反正我們正好打算要報警。這樣的話,還得聯絡校方嘍。你們念哪一所學校?」
三名國中生瞬間臉色大變。他們沒有回答奧米加的問題,但同時一個「啪嚓」的聲響傳來,是智慧型手機相機快門的聲音——不知何時來到奧米加身邊的小櫻,以單手操作著手機開口:
「呃~他們應該是市立第三國中的學生。在這一帶就只有那間學校是做拉鏈設計的立領制服。」
……好驚人的速度。是圖片搜尋的結果。
「是說,我連最右邊那傢伙的Twitter帳號都找到了耶。竹中瞬?別用自己的照片當大頭貼啦,真是不敢恭維耶~別用本名當帳號啦,真是不敢恭維耶~竟然連LINE的個人情報都全部曝光出來,這是怎樣啦,真讓人不敢恭維耶~連電話號碼都一字不漏地搜尋到了。這樣的話,就算馬上開溜也沒用嘍。不對,站在我們的立場,讓你們逃掉,反而還比較輕鬆呢?不需要跟這種小鬼頭囉哩囉唆一堆,直接找校方或父母抗議應該會更快吧?」
「呃,那個,找父母有點……」
少年們原本趾高氣揚的嗓音,現在一下子變得收斂許多,但奧米加仍不放過這樣的他們。
「沒先跟你們的父母談過,事情就無法進行下去呢。」
說著,奧米加以右手從胸前口袋裡掏出一個黑色棒狀物叼在口中。要說是筆的話,這根東西太過於粗大了,而且中間還有一截看起來像管狀玻璃的部分。是藥物用的吸入器?這麼猜測的時候,我發現奧米加的嘴角飄散出濃濃的白色霧氣。是電子菸。這是我第一次見識到。雖然飄散出來的蒸氣比想像中更多而濃,但它不像一般紙菸卷燃燒產
生的煙霧那樣揮之不去,很快就消失了。聞起來也不是紙菸卷那種微苦的氣味,而是類似果香的清甜氣味。
「你們該不會以為,朝別人亂扔石頭之後,還可以若無其事地拍拍屁股離開吧?各位的家庭到底都是怎麼教育你們的呢?學校有教授公民與道德的課程嗎?你們現在還是國中生,不過高中可不是義務教育喔。你們有想過高中入學考的事情嗎?還是說,你們是不管做出什麼行為,都可以用錢來粉飾太平的富二代呢?如果是富二代的話,我可得好好跟你們索賠一筆嘍~」
奧米加按壓泛著藍光的按鈕,反覆吐出電子菸的蒸氣,發言也變得愈來愈蠻橫。三名國中生開始朝彼此使眼色。
——他們剛才應該要逃走才對。就算被理世用水槍攻擊也不該停下腳步。畢竟電動輪椅的速度應該無法那麼快,只要他們三個分頭逃跑,或許能甩掉試圖追上去的俊夫先生。用石頭砸人,結果被對方用水柱反擊,也算是扯平了。
難道,奧米加是已經考量到這一點,才會讓理世隨身攜帶水槍嗎?
想到這裡,我不禁打了個冷顫。
這個人平常到底都經歷什麼樣的事情?
奧米加將錄音機放在腿上,裝模作樣地摸了摸自己的肩膀。
「啊~肩膀好痛~真的好痛喔~說不定骨折了呢~還是叫救護車好了~如果受損的是肌肉,就算外觀看起來沒什麼大礙,也可能因為擠壓症候群而猝死耶~我在電視上看過喔~聽說原因是脂肪把血管堵住,結果讓心跳停止~好可怕~好可怕喔~我還不想死呢~」
「說得也是~叫警察跟救護車來好嘍~每次只要發生一點事情,都會把大叔搞到快要死掉的程度呢~去年已經住院幾次啦?保險起見,還是這麼做吧~保險起見嘛~」
小櫻刻意跟著附和,然後舉起自己的手機……完全是黑道的恐嚇行為。
「呃,那個,剛才那顆石頭也沒多大……」
「被健一用水槍攻擊頭部,你們應該也覺得很痛吧?可能瘀青了呢。還是去一趟醫院比較好喔。」
奧米加隨即打斷國中生的反駁,邊搖晃著手中的電子菸,邊宛如連珠炮般繼續往下說。
「而且,還要健保卡啊。你們得先跟父母拿健保卡才行,不然看診費用可會貴到嚇死人耶。雖然你們看起來很健康,但你們知道上醫院要花多少錢嗎?要是沒有帶健保卡,拍一次X光就要……呃,換算成你們玩的手機遊戲裡頭的轉蛋,大概相當於一、兩百抽的程度吧?或許還買得起一台不錯的掌上型遊樂器呢。如果要索賠醫藥費,得先去醫院看診,請醫生開立診斷證明,然後再跟律師商量賠償金額。你們得先請父母代墊這些相關費用,我沒辦法立刻賠償你們呢。不為什麼,我這個人律師朋友特別多呢。醫院、雙親、校方、警方、律師……」
奧米加彎起手指這麼數數時,國中生們終於發出慘叫。看起來個子最矮,推測是「竹中瞬」的孩子挺直背脊,以有些破嗓的聲音大喊:
「我、我們不要緊的!我們真的,那個,完全沒事!只是頭髮跟衣服被噴濕而已,馬上就會幹了!」
「是喔?沒事嗎?但我不知道自己的肩膀是不是沒事耶?我想跟你們財力雄厚的雙親聯絡一下呢。」
「真、真的很抱歉!我們只是鬧著玩而已嘛!對吧!」
聽到他這麼說,另兩名國中生也慌忙地跟著點頭如搗蒜。看樣子,他們的雙親財力並不雄厚。
「別開玩笑了。」
奧米加突然壓低嗓音。
「就算是鬧著玩,要是我死了,你們可會全都被送去少年院(注)。現在這個時代,就算只是騎腳踏車撞到人,也可能會被索賠高達兩千萬的賠償金。在學校里的時候,用『一時起了玩興』或『想捉弄對方』或許還能被接受吧,但外頭的社會可沒這麼好混。別小看大人了。」
註:少年院日本少年觀護機構。
「對、對不起。真的很對不起。」
「——我們為此由衷感到抱歉。我們會誠心悔改,避免日後再對他人做出這般失禮的行為,認真當個不會讓社會蒙羞的好學生。Repeat after me~」
已經嚇得臉色發白的三名國中生沉默下來。奧米加噘起嘴,朝著他們的臉呼出來自電子菸的蒸氣。雖然雙方的身高差了一截,但蒸氣意外順利地飄到他們臉上,只可惜隨即就消散,沒讓那三名國中生嗆到咳嗽。
「你們不說嗎?如果照我說的這樣道歉,我就打算放你們一馬耶?」
「我、我們為此由衷感到抱歉……」
——直到剛才,還是讓人恨得牙痒痒,卻又拿他們無可奈何的三個臭小鬼,現在卻乖順得有如小綿羊。
他們剛才是從奧米加的後方朝他扔石頭,或許是看到那頭長髮而誤認為是一名女性。然而,近距離目睹奧米加的正面後,看到他的紅色襯衫、金色領帶和白色圍巾,這些孩子或許真的誤以為他是黑道分子吧。連我都開始覺得,他這一連串恫嚇的手法,實在是太像一回事了。
奧米加以錄音機指著店鋪問道:
「對了,那間『源蕎麥』店頭的看板壞掉了呢。那也是你們幹的好事嗎?」
「不是的!真的不是!」
「啊,是喔,那沒事了。不好意思啊,剛才用水潑你們。雖然只是普通的自來水,但還是要把弄濕的地方擦乾,不要感冒嘍~」
奧米加笑著揮揮手,然後以控制手把讓輪椅稍稍後退,再一百八十度轉向後方,朝店鋪的方向折返回去。國中生們則是戰戰兢兢地往後退了幾步,最後以連滾帶爬的動作衝進小巷子裡——張著嘴在原地杵了半晌後,我和俊夫先生也別無他法地走回店鋪外頭。
「……你做得真過分呢。」
聽到俊夫先生這麼輕喃,奧米加舉起一隻手。
「不做到這種程度的話,可會被瞧不起喔——理世。」
「嗯。謝謝惠顧。」
奧米加在理世伸出來的右手掌心放上一枚百圓硬幣……這個人都用一百日圓使喚小孩子做些什麼啊?理世靈巧地以手指將硬幣彈到半空中,再伸手抓住它,俐落地收進口袋裡。
「……理世妹妹是奧米加先生的小孩嗎?」
「是『理世弟弟』。他是男孩子。基於一些原因,他寄住在我家,但我們並沒有血緣關係……理世,你今年幾歲來著?」
「七歲。」
「這樣的話,等於我十六歲就當上爸爸呢!我還真希望自己曾經有過這麼一段充實的青春歲月!」
「我很喜歡奧米加喔。因為他付錢都很乾脆。比我的親生父親好太多了。」
「『理世』是你的本名嗎?還是『健一』才是?」
「我早就忘記自己真正的名字啦。」
理世這麼回應,然後拉了拉棒球帽的帽檐。這種冷酷硬派的反應是怎麼回事?佩帶水槍和BB槍的少年偵探。那台滑板車其實也是某位神秘博士的高科技發明嗎?
「那就是你所謂的『龍之魔法』?」
聽到我這麼問,奧米加像是覺得滑稽似地笑出聲。
「怎麼會呢?剛才那些,純粹是義務教育而已。朝別人扔石頭的國中生,這種人就是要在當下好好教育一番,才會對他們的未來有幫助。放任不管的話,他們日後很有可能跑到車站鐵軌上或是鑽進某間便利商店的冷藏櫃玩直播,最後自取滅亡。這是為了他們著想。只是被我威脅一下就能讓事情圓滿落幕,這樣不是很好嗎?」
儘管這番話很有道理,但我還是覺得不會做得太過火了嗎?奧米加將錄音機放回口袋裡,吐出一口電子菸的蒸氣。
「他們是『源蕎麥』認識的人家裡的孩子嗎?」
「是家住對面公寓的幾個臭小鬼。他們過去就是電鈴惡作劇的慣犯。」
「原來如此,因為彼此認識,所以被看扁了嗎?就算被你們怒罵,他們的父母想必也只會覺得『反正只是附近的蕎麥麵店罷了』而完全不當一回事吧。這些孩子是在對身處的環境撒嬌耍賴喔。看到我這個來路不明的人突然出現,劈頭道出一堆像是法庭劇的台詞,那些孩子覺得沒有辦法撒嬌耍賴,所以才會害怕。只要懂得營造氣氛和表現出氣勢,就有辦法解決。順帶一提,『我有很多律師朋友什麼的』其實是天大的謊言。」
「是、是騙人的啊。」
「我有留著對方的名片,但還不曾找他們商量過事情。畢竟要收諮詢費嘛!」
——為什麼講得一副很開心的樣子啊?
「對象是國中生的話,佯裝要報警就夠了。但也可以真的報警。我最擅長的事情就是哀兵之計和欺負弱小。我會連他們的屁股毛都拔光喔。」
「雖然這個大叔惡劣至極,但會輸給這種大叔的白痴,也不需要什麼人權了啦。這
世上意外沒幾個聰明人呢。人家都要對人類絕望了。」
操作著手機的小櫻,發表了這段世故的感想。
「不過,我原本以為他們只是一群調皮的小鬼,沒想到這些孩子竟然會對坐輪椅的人扔石頭。」
源造伯伯有些不甘地咬牙。不過——
「這種人還挺多的喔。像是故意去毆打、猛踹穿著玩偶裝的人。明明也知道那裡頭有人呢。」
被扔石頭的奧米加本人卻一臉若無其事。電子菸頻頻傳來香甜的氣味,不知道裡面的成分是什麼?
「遺憾的是,在這個年代,我們必須配合最低級又庸俗的人過日子。遇到剛才那種情況時,大多數人都只會將委屈往肚裡吞,所以我必須連這些人的份都連本帶利討回來,讓這個世界變得更美好。真要說起來,我這個人可是『被霸凌的專家』呢。現在這個時代,膽識過人和閒到發慌,可說是一種技能了。無論是被霸凌、遇到色狼、遭遇職權騷擾或性騷擾,大多數的人都會因為生活忙碌,加上又沒有膽識,所以只能默默承受,將煩惱藏在心中,最後甚至選擇自殺。遭遇這些不合理的對待時,因為過於吃驚,當下做不出任何反應,也是問題所在。如果可以馬上開口反擊,就能當場了斷。問題不在於熟不熟悉法律,而是有沒有過人的膽識。這是出自反射的行動——我們原本在聊什麼來著?喔,對,現在連那些對社會一無所知、尚未開化的人類,都認定『源蕎麥』是可以被戲稱成『殺人蕎麥麵店』,甚至亂扔石頭攻擊也無妨的對象。這樣的情況不會僅發生在這個地方,就連隔壁城鎮甚至是整個日本的人,都會抱持這樣的想法。日後很有可能真的出現來路不明,而且聽不懂人話的可疑人士上門砸店。這樣一來,你們應該能明白在網路上被人看扁,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了吧?」
——對喔。剛才是因為奧米加剛好出現在店門口,才會讓那幾名國中生湧現選擇他為標靶,拿石頭丟他應該很有趣的想法。若是奧米加不在,被石頭打到的人,想必就會是源造伯伯或是他太太了。
「每當有危險的人過來搗亂,你就會像剛才那樣替『源蕎麥』解圍嗎?」
「我也不至於這麼閒呢!比起等這種人出現再來處理,設法讓他們不要出現,絕對是更好的做法!要是來了一個完全無法溝通、只想施展暴力的人,那我也沒轍啦!身為一個挨打的對象,我連小孩子都不如呢!」
「可是,一度在網路上公開的資訊是無法回收的。『源蕎麥』的網站上還放了店鋪所在位置的地圖指引。要是叫這些人別來,也只會造成反效果。」
「這種時候,就要用『龍之魔法』。我想到一個好點子了。」
奧米加彈了彈指頭。我沒辦法用手指發出那麼清脆的聲響。他是個雙手很靈巧的人呢。
「把網誌內容全數刪除吧。讓時光倒轉,仿佛什麼都不曾發生過。」
俊夫先生的表情變得扭曲。
「咦,全部?我知道跟過敏症相關的那部分很不妙,但全部都要刪掉嗎?」
「全都刪掉吧!如果只刪除部分內容,只會讓剩下的網誌又被人抓住話柄大做文章!不要緊的,我已經把所有頁庫存檔都保留下來,不管是室內足球或烤肉大會相關的回憶,請你再復原一下數據資料就好嘍!」
「既然是大叔可以全部保留下來的內容,不禁會讓人懷疑把它全數刪除究竟有沒有用呢。」
儘管小櫻在一旁這麼潑冷水,奧米加仍亢奮地將手中的電子菸當成指揮棒一般揮舞。
「也把Facebook和Twitter的帳號刪掉吧!順便連LINE也刪掉!只有知道手機號碼的人,不對,只有會實際見面的人才是朋友!請放棄那些只有透過網路聊上幾句的網友吧!反正他們現在一定都在說你的壞話!值得信賴的人根本沒幾個!請你半年之內都不要用網路了!」
「請、請等一下。」
我有些手足無措地出聲抗議,但原因和俊夫先生失去網路人生一事無關。
「就算把網誌刪除,那些內容也會留在瀏覽過網誌的人腦中吧?要是隨隨便便刪除,說不定會讓其他人把自己保存下來的資料再次上傳,讓情況更加惡化吧?」
「再次上傳?怎麼回事啊?不是把這傢伙寫的日記刪掉就好了嗎?」
源造伯伯皺眉。
「想備份網路上的資訊很簡單。所以就算刪掉網誌,有備份的人可能也會跳出來表示『那傢伙想當作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但我手上還有證據呢』而亮出備份讓整件事情沒完沒了。有時候把網路上的證據刪除,反而會對自己不利。」
不僅是這樣,有時候再次上傳資料的人,甚至還會惡意竄改原先的內容,然後以「這傢伙一開始寫下的是這麼過分的內容呢。大家一起打倒這個壞蛋吧」之類的發言煽動群眾——
「會這樣呢。肯定會這樣。」
奧米加毫不猶豫地斷言。
「現在這個網路時代,是人人都可以當名偵探的社會。他們會把手上的證據組合起來,打造出只屬於自己的真相!然後秉持著各自的正義,前來『源蕎麥』的店面找碴。大家都一心渴望變成福爾摩斯或蜘蛛人,所以需要犯人或反派角色出現——因此,我們必須先下手為強,『偽造出全新的證據』。我們必須透過回溯過往的方式,打造出不會留在大家腦海里的全新歷史。」
——從口中緩緩吐出蒸氣的他,道出了帶著奇幻色彩的發言。
「我們要回溯時間,然後改寫歷史。無須變身駭客,在網路世界我們可以超越時空、打破因果。雖然哆啦A夢還沒被發明出來,但我們已經有時光機,就在我們的腦中。」
「……你在說什麼啊?」
根本是遊戲腦的極致嘛,我不禁這麼想。不過奧米加隨即迅速操作手機,然後將畫面亮給我們看。
出現在螢幕上的是「源蕎麥」的網誌,不過,是內容編輯的畫面。一片空白的內容輸入欄,左上標註著「草稿模式」、「不公開」的字樣。
……不對,仔細看的話,可以發現內容輸入欄打了「……」這樣的刪節號。
「剛才還在事務所的時候,我編輯了一篇網誌的草稿,留下時間戳。現在如果用這篇文章張貼道歉啟事,就可以營造出及時『在看板被破壞前公開道歉』的紀錄!」
「……啥?」
「時間戳?」
「像這樣的網誌,會在開始打草稿的當下留下時間戳。雖然張貼時間也會留下紀錄,不過只要跟下一篇文章間隔個一小時左右,就能讓時間軸變得合理了。」
……儘管我們仍一頭霧水,但奧米加已經開始對著手機說話。原本說話速度偏快的他,現在微微壓低了嗓音,看來是在使用語音輸入的功能吧。
「『這次,敝人身為餐飲業者,卻因為欠缺相關常識和不當的處置,造成友人K先生莫大的困擾,實在有失專業。這原本不是道歉就能夠解決的問題,但敝人已經前去向友人K先生鄭重道歉,也負擔了他全額的醫藥費。幸運的是,狀況沒有太嚴重。在敝店相關人士為此鬆了一口氣的同時,敝人也為自身的才疏學淺深感羞愧。敝人會深入學習過敏症的相關知識,思考身為一名蕎麥麵店相關人員的自己,所應有的立場和態度。讓長年以來愛護敝店的各位擔心,真的非常抱歉。今後,也懇請各位繼續光臨「源蕎麥」。敝人因無知而引起這次的軒然大波,為多方人士增添擔憂和困擾,最後請容我在此致上最深的歉意。』」
「一點都不像蕎麥麵店的道歉啟事~」
聽到小櫻嘟起嘴這麼說,奧米加朝她輕輕一笑。
「因為我沒辦法用江戶腔寫道歉啟事嘛。」
「到頭來,還是要寫道歉啟事喔?」
「不好意思啊,因為這東西不能不寫。」
奧米加將俊夫先生的抗議四兩撥千斤地帶過。
「不過,現在是我用『源蕎麥』的帳號,擅自寫下道歉的文章,希望這樣的做法你可以隱忍下來呢。反正,網路上那些人也分不清楚這篇文章到底是『源蕎麥』的負責人寫的,又或是我寫的。如果透過讓我對外道歉的方式,就可以化解整件事,這樣不是很好嗎?」
「也把那個朋友找來道歉如何?拍張兩人一起鞠躬賠罪的照片呢?」
「這樣就太過火了,會讓人以為店家對那位朋友施壓。雖然有必要稍微演場戲,但不管什麼事,做過頭都不會有好處。就簡簡單單地處理吧。」
「咦?所、所以,你的意思是?」
看著仍完全狀況外的我,奧米加吐出一口電子菸的蒸氣。
「只要是一度在網路上公開的資訊,就絕對無法回收。一定會有人記得相關內容,或是將其備份起來。人類的記憶是無法抹消的。然而『沒有人能夠記得不曾發生任何事的事實』。不曾發生過的事就
無法備份。無人能夠證明『今天下午兩點二十二分的時候,道歉啟事還沒有被張貼出來』。即使沒有輸入任何內容,我編輯草稿時留下的時間戳,將會成為唯一的、不容質疑的真實——網民都是愚昧的羊群,得讓牧羊犬來領導它們才行。牧羊犬又是什麼呢?就是『故事』!面對當下情報十分散亂、讓人摸不清又沒完沒了的現實,能夠確實理解的人其實少之又少。我們把已經整理得有條有理的故事,亦即軌道鋪設好之後,他們就會乖乖地走上去,再也不會抵達複雜又無趣、雜草叢生的真相所在之處!在一九四九年之後,出現了無數種能夠將這些名偵探騙得團團轉的招數。這就是其中之一——『準備他們最喜歡的真相』!」
說著,奧米加將黑色的電子菸管指向源造伯伯的鼻尖。
「在二十分鐘前,亦即下午兩點二十二分的時候,『源蕎麥』在網誌上公布了道歉啟事!然而在張貼道歉啟事後,卻出現了像剛才那些國中生的野蠻人,因為看到網路炎上事件,就懷抱著必須剷除殺人蕎麥麵店的滿滿惡意,破壞了店門口的看板,還讓老闆娘受傷。怎麼能因為網誌的內容不恰當,就做到這種程度呢?這是多麼不講理、多麼我行我素的行為啊!不能允許這種事情發生!來,我們去報警吧!接著,過了一小時之後,在網誌放上老闆娘手部受傷的照片,再加上一段『都已經張貼了道歉啟事,卻還是遇到這種事。真是太過分了。這世上還有天理嗎?』的描述!當然,我會協助各位編寫出賺人熱淚的完美『創作系事實』!」
看到奧米加驚人的氣勢,態度顯得有些退縮的老闆娘怯生生地開口表示:
「不,那個,我只是想撿拾玻璃碎片的時候,不小心被割傷而已。不是被誰故意弄傷……」
「而且弄壞這塊看板的人,不見得是因為網路炎上而來的人吧?奧米加先生,你剛才也說過,有可能只是路過的孩子不小心把看板撞倒而已啊。」
聽到我的吐槽,奧米加轉而將電子菸指向我。
「就是這個!這就是混亂而不固定的真相!到頭來仍不知道犯人是誰,網路上的各位名偵探可不會接受這樣的結果。就算是正確的答案,他們也無法容許『或許』、『不確定』這樣的說詞。畢竟,沒有人能接受『你或許得了癌症』、『你或許會死』之類的說法。只要聽到有人明確斷言『喝下這種富氫水就沒問題了』,他們馬上會趨之若鶩。一旦隨意編出一個簡單易懂的故事,不管內容看起來多虛假,都無法再回到『不確定』的狀況!比起真切而模糊的事實,羊群更傾向追隨有強力斷言為證的虛像!無數的偽科學和地震假情報,便足以證明這一點!人類不喜歡追求正確,只想接受捏造得很完美的故事!一如大自然厭惡真空狀態,人類也無法忍受什麼都沒發生的情況!」
奧米加吸了一口電子菸,然後豎起左手的食指。
「撲滅炎上火焰的訣竅,即是不可以只想著要勉強撲滅這場烈火。網路炎上事件有如抽鬼牌一樣,是玩家們必須努力將手中的炸彈轉塞給別人的遊戲。不管如何,只要把鬼牌推給別人就行了。」
「推給別人?」
「讓破壞看板的犯人代替『源蕎麥』變成被烈焰焚燒的稻草人。如同各位的說法,犯人絕對不可能出面自首。這點就是我們的優勢。因為不管我們說了什麼,對方都不會反駁。不可能會有人跳出來表示:『是我不小心撞倒看板之後逃走,我完全不知道老闆娘因此受傷,也沒有要制裁殺人蕎麥麵店的意思。』我們要誘導事實,讓犯人成為新的網路炎上目標。在網路上,就算是沒有實體、杜撰出來的存在,一樣燒得起來。雖說是『炎上』,但畢竟這是一種人災。人力資源是有限的,一旦出現其他可燃物,火勢就會慢慢分散。只要人愈變愈少,最後就能將這場火撲滅。在這場祭典之中,我們製作並焚燒稻草人,用以取代活人獻祭——這個網路用語好像有點奇怪呢。在日本,稻草人應該要用釘子釘才對啊。」
「好像也有會焚燒稻草人的祭典喔。雖然看過去基本都是俄羅斯的祭典就是了。」
小櫻似乎隨即透過網路搜尋了相關結果。她看起來對這個話題本身沒有太大的興趣。
「不過,就算犯人出面自首,也一樣會被燒掉啦!認為犯下毀損罪就不配擁有基本人權的人,網路上可是俯拾皆是呢!我們不要走和解、收賠償金這種溫和的路線,就放把火讓它轟轟烈烈地燒吧!只要轉移大家的注意力,想找『源蕎麥』麻煩的人就會減少!這有著用金錢買不到的價值喔!至於能用金錢買到的東西,就找『沙羅曼達』吧!」
「你這麼做……」
感到有些不愉快的我,以顫抖的嗓音開口。
「跟那些認為源造伯伯、俊夫先生、老闆娘……或者是你不配擁有人權的人,豈不是一樣的嗎?」
「沒錯。」
奧米加的眼神透露出溫和的笑意。
「不能憎恨那些人。大家都只是普通人罷了。或許個性有好有壞,但都只是很普通的人。只是慢慢聚集起來,在不知不覺中形成三十二萬人的人數,並沒有人企圖掀起一場大戰。」
看著奧米加那雙澄澈的眸子,讓我有種自己的內心很齷齪的感覺。
讓我不禁懷疑他是不是在試探我們。
「——這麼做,就能騙過那三十二萬人嗎?」
聽到俊夫先生嗓音低沉的輕喃,奧米加收起了微笑。
「這種事情怎麼可能騙得了他們呢?」
「你說這種事情……」
「只要有一半的人在一瞬間信以為真就行了。網路炎上是群眾造成的事件,因此只要在短時間內順利帶出風向,就算最後有一、兩個人清醒了,整體的狀態也無法恢復成先前那樣。就算清醒過來,只要沒有足以煽動他人的能力,不擅言詞、文筆不好,就無法改變什麼。關於道歉啟事是什麼時候張貼在網誌上、看板是什麼時候遭人破壞的問題,除了這篇文章的時間戳以外,沒有其他物證存在。我們接下來要去報警,但警方會將報案時間判斷為事件發生的時間,再加上如果只是器物遭到毀損這種程度的事件,警方不會出動鑑識小組,頂多只會採集指紋而已。就算在網路上看熱鬧的無關者前去詢問,警方也不會告訴他們推測的可能犯案時間。至此就是外行人偵探們的極限了。」
「那剛才那些國中生……」
「誰會相信那種小鬼的說詞呢。你覺得他們的口才能贏過我嗎?」
不同於方才的表情,奧米加的嘴角浮現淺淺的笑意,看起來就像惡魔。
「關於『源蕎麥』的網誌內容炎上事件,就由我們來『創造真相吧』——哎呀,我們也不是連老天爺都要騙。雖然數量有點多,但我們的對手,充其量只是一群普通人和機械罷了。不是每個人用的都是最新的高規格電腦,這些機械的頭腦沒有那麼好。因為這是一場人災,所以從頭到尾都是人類的問題。既然是人類所為導致,透過同樣身為人類的我的粗淺知識,便足以應付了。網路世界呈現出來的景色,就好比廁所的塗鴉,認真的人就輸嘍。」
這時候,我才察覺到「人災」一詞中藏著「火」。
至於之後發生的事……
「源蕎麥」的網誌又公布了一篇新文章。而在這篇文章下方——
『殺人蕎麥麵店有什麼資格講這種話啊。是你們自作自受吧。』
出現了這樣一則不屑的回應,然後這則回應引來了強烈抨擊,宛如熊熊大火那麼猛烈的一連串抨擊。目睹這樣的情況,我有些驚慌失措,但——
『噢,那是我用來討論棒球賽況的分身帳號啦。這種帳號我多得很,所以請不用擔心。這個帳號的人物設定是住在小金井的巨人隊球迷。』
奧米加透過LINE爽快地這麼回答我。
『順帶一提,在這篇文章下方筆戰的回應,幾乎都是小櫻寫的。過去,2ch(注)曾經有過這麼一句名言:「優質討論串取決於2樓。」想操作世間輿論的話,一味的肯定或否定都是不管用的。秘訣在於確實闡述雙方的論點,然後再稍微偏袒其中一方。這就是所謂的「自導自演」、「一人討論串」。套用網路用語的話,則是「專業串」。想到2ch現在已經變成5ch,就覺得很不真實呢。』
註:2ch日本知名網路論壇。下文的「專業串」(プロレス)指表演式的討論串。
約莫過了三天後,某個不是奧米加自導自演用的帳號,開始了「我們說它是殺人蕎麥麵店,好像也太過火了呢」的謎之反省大會,最後甚至做出「大家一起去『源蕎麥』網聚」的結論。
甚至過了一天之後,「網路角落新聞」的記者跑來採訪「源蕎麥」。雖然喃喃念著:「我完全不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但源造伯伯還是闡述了自身對蕎麥過敏症的見解,而報導內容最後也以「源蕎麥」的天婦羅蕎麥麵作為結尾,感覺是充滿善意
的一篇文章。寫這篇報導的人,大概是奧米加的業務合作對象吧。記得筆名好像是群青柑橘。
『網路上必定存在所謂的「鐘擺效應」。當情況朝某個方向大幅傾斜後,大概過了三天,原本在一旁靜觀其變的人,就會開始試著從反方向拉扯。在這個時間點跳出來將話題扯遠,便是撲滅大火的訣竅之二。精確掌握反方向拉扯行動的趨勢,便是投機客的工作。比起捏造出一篇賺人熱淚的故事,這個方法其實更困難呢。』
又過了一天,某個人氣偶像搞外遇的醜聞爆發出來。儘管這則新聞完全是巧合,但之後某則GG中厭女的表現手法又接著引起軒然大波,已經沒有人記得「殺人蕎麥麵店」的事情了。
在網路上延燒的火焰,會迅雷不及掩耳地蔓延開來,然後又馬上熄滅。
因為這一切結束得太乾脆,我甚至不禁開始懷疑,能夠自在操控火焰的「龍之魔法師」等等,是否真的存在。
他們只能生息於火焰之中。在火熄滅了之後,就會跟著銷聲匿跡。
『噢,對了。把「沙羅曼達」的名片隨便發給別人無所謂,不過請不要在網路上張貼關於我們的事喔。口才超好、以輪椅代步的網路辯論家,透過自導自演的專業串,到處撲滅網路炎上的火勢——要是這樣的事情曝光,我就無法繼續創作專業串了呢。要討論我們的八卦,請在離線狀態下討論吧。用傳聞來告一個段落,反而更有趣嘛。蜥蜴可以長出無數條尾巴,但可不想被人掌握到本體所在的地方呢。』
無法在網路上進行宣傳的網路炎上諮詢所。
火中之龍。
「我真的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來電腦教室上課時,源造伯伯看起來一臉尷尬。
「抗議郵件停止了,反而開始出現一些『請繼續努力』的信件。我不知道那些信是誰寄的,不過就算這些傢伙不這麼鼓勵,我們也還是會努力做下去啊。還有些人會在我們的店門口拍照,不知道是想拿來做什麼耶。」
「這個嘛,如果不是會造成危害的人,還是請你們以妥善的方式對應吧……就當成是一種攬客活動。」
「對了老師,我們得付那位坐輪椅的小哥十萬圓嗎?我總有種被狐狸戲弄的感覺。」
……重點來了。
「今天下課之後,我會去找他談談……畢竟他曾說過『不付錢也無所謂』這種話。」
「哎呀,雖然十萬圓沒辦法,但我們還是準備了點心禮盒,請你代為送過去吧。是我那個笨蛋孫子發明出來的蕎麥布丁……那位小哥應該不會對蕎麥過敏吧?」
「我會先跟他確認這件事。」
「如果開價兩萬圓,我們還付得起。但這情況實在是……」
因此,帶著源造伯伯託付給我的點心禮盒,我再次造訪那間位於釣魚場後方的宅邸。三宅家確實就在那裡。我們沒有被狐狸戲弄。
「嗯。」
被指示在沙發上坐下後,我付了一百圓給理世,從他那裡得到一杯麥茶。之前是三個人一百圓,今天只有我一個人還是一百圓。
「啊,你好啊,老師。」
今天的奧米加穿著紫色襯衫、繫著白色領帶,坐在輪椅上叼著電子菸突然現身。我還是禮數上起身向他輕輕點頭致意。
「呃,為了替先前那件事聊表謝意,阿源伯伯要我帶布丁過來。」
「咦!真令人開心耶~因為網路炎上事件總會在不知不覺中沉寂下來,所以我很少收到這類謝禮呢!小櫻,快拍張照片!」
「別這麼亢奮啦,大叔。從這個禮盒看來,八成又是收不到錢的狀況了吧。」
小櫻無情的吐槽,讓我心虛到冒冷汗。
「能夠坐在特等席欣賞網路炎上鬧得沸沸揚揚的盛況,並以『控制』為名從各方面操縱場面,用專業串盡情玩個夠本之後,竟然還能收到禮物,這不是太令人感激了嗎!要是又收下對方一筆錢,可是會遭天譴的呢!因為要是做出『不付錢也沒關係,讓我們玩玩吧』這種發言,可能會讓人覺得很噁心,所以才設了一個定價罷了!不過確實太誇張了,為了更有真實性,下次就定在三萬日圓左右好嘍!」
「大叔,你真的是被虐狂耶。」
「小櫻,你~這~家~伙~不也玩得很開心嗎!理世,拿四把湯匙過來吧。」
「一百圓。」
於是,一行人吵吵鬧鬧地開始享用布丁。不知為何,也包括我在內。裝布丁的禮盒裡還放了保冷劑,得以維持冰涼口感的鮮奶油、香濃滑順的卡士達醬和蕎麥慕斯所形成的三層布丁,吃起來的滋味十分美妙。
「不過,奧米加先生,你之前提到『龍之魔法』……」
我提起自己有些在意的部分。
「當初,你在事務所里點進俊夫先生的網誌編輯介面時,只要在當下刪除所有的網誌內容,再張貼道歉啟事,不就好了嗎?根本也沒有必要透過事先編輯草稿的動作,來取得較早的時間戳。反正,到頭來道歉啟事都是你寫的。」
「——老師,我的時光機,搭乘起來的感覺如何?」
奧米加笑著舔了舔挖布丁的湯匙。
「讓時光倒轉,成功騙過三十二萬人的瞬間,你有沒有覺得大腦一下子噴出大量的腦內啡呢?這種構陷他人的愉悅,可是其他地方享受不到的呢。人狼遊戲的有趣之處,也正是在於這樣的一瞬間。而且這並不構成犯罪行為,也不會讓任何人蒙受損失。」
儘管像個孩子那樣將湯匙含在口中,奧米加的雙眸卻散發出危險的光芒。
「無論『源蕎麥』的網誌內容是不是會引起軒然大波的網路地獄事件,要是被人指著鼻子說:『就是你的錯,給我道歉就對了。』想必沒人會覺得舒服吧?佯裝出有誠意向那些笨蛋道歉的態度,再來個攻其不備,這麼做才會大快人心啊。別看我這樣,我可是很有服務熱忱的呢。」
……之前,聽到這個人說「不能憎恨他們,他們也只是普通人而已」的時候,我還以為他是被上天派來地表的天使。
大錯特錯,他根本是高階惡魔。
雖然天使跟惡魔也是同類生物就是了。
在基督教中,惡魔撒旦也是龍的化身。
身為龍的同時,也是屠龍者,同時又是邪惡的魔法師。
不過,惡魔撒旦是基於天神的命令,才會變成惡魔;也是基於天神的命令,才會去試探人類。這也是一種自導自演呢。
天神也會捏造出專業串。龍和屠龍者或許亦是如此吧。
吃完布丁後,奧米加朝開始喝麥茶的我瞄了一眼。
「——話說回來,老師。有很多造訪我們事務所的客戶,都是對電腦一竅不通的人呢。你可以在這裡幫忙嗎?IBC會禁止兼差嗎?」
「噢,因為我是派遣員工,沒排班的時候倒是可以過來……不過,我並不是出於興趣才教人學電腦,所以還是要請你支付我時薪喔。」
「嗚哇啊~真是不留情面。不過,教人怎麼操作電腦,感覺好像比較好賺呢~」
「我來製作一張價目表好了。」
「感覺你很一板一眼呢。」
「因為我不是什麼『無敵王』啊。我很普通呢。」
我覺得自己是個普通的人類,但有點不諳世事。在勇者和惡龍的角色設定中,我的邪惡程度似乎不太夠。
若是邪惡的龍之魔法師本尊降臨在眼前,必定要向對方好好討教一番——我湧現了這樣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