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竊夢者(1/2)
——我作了一個這樣的夢。
我在動物園裡面。不過,待在籠子內側的,全都是人類。
因失言而引起軒然大波的政治家。因奇特的言行舉止而在脫口秀節目中成為焦點話題的藝人。言論引發炎上的次文化評論家。上個星期因為擅自跑到車站鐵軌上而被逮捕的鐵路攝影師。刻意準備一堆食物拍照,但拍完照後卻沒有吃掉而是全部丟棄,因此引來批評聲浪的知名Instagram網美。「殺人蕎麥麵店」平島源造。在脫口秀節目中負責評論的火箱香里奈。
因為幾乎每天都會看到,所以我知道這些人,但和他們完全不認識。
除了我以外,這座動物園裡也有其他遊客。他們以自拍棒、架設在三腳架上頭的單眼相機拍攝籠子裡的景象。我邊嚼著向附近攤販買來的吉拿棒,邊在園內閒逛。
「我那番發言沒有歧視的意思。」「你也是那些傢伙派來的嗎?看我告死你!我會揭穿仙女座星人的陰謀!」「這個作品跟最近的動畫不一樣,很有故事性呢。」「既然有買車票,我就是乘客吧!你們這樣對待乘客是什麼意思!」——令人厭煩的發言不斷從籠子內側傳來。因為這不是清醒夢,我就算不願意,仍得站在那觀察這些人不可。
最後的籠子外頭沒有設置解說看板。不同於其他籠子,也沒有聽到像是怒吼的聲音。我不自覺地探頭朝那個籠子裡望——
出現在裡頭的是我。像漢尼拔·萊克特醫生那樣,被迫穿上拘束衣、戴上口塞的我自己。
一名穿著連身工作服的飼育員取下我的口塞,我咧齒一笑。
「歡迎光臨,這裡是倫戈米尼亞德。暴風之王打造的繁星方舟。恭喜你被選中做為遺傳後世的人類樣本。」
我不明白她在說什麼。
「啊啊,要來了。火龍就要來灼燒一切。生著七顆頭和十隻角的巨大紅龍,想必會把那些異教徒和冒牌預言家,扔進硫磺與火焰的坩堝里吧。」
——我不經意地仰頭望向天空。
如同那名飼育員所說,上空有一頭巨大的龍遨翔著。它生著七顆頭、十隻角——不過身體並不是紅色,而是黑色。
龍的喉頭開始膨脹,泛出紅色光芒。接著,火焰從它口中溢出,噴向地面——
「恭喜。龍的火焰不會蔓延到這裡來。唯獨被龍選中的人可以逃過這場浩劫。」
雖然火焰沒有延燒過來,但在空中閃爍著鮮紅光芒的火星仍不斷飄落。若說在極寒地帶紛落的冰晶是鑽石塵的話,這些火星就是紅寶石塵了。宛如鴿血那樣的鮮紅色澤。
「是阿爾法,同時也是奧米加的存在,會將這一切灼燒殆盡,並在毀滅之後開創一個新世界。尋找火中之龍吧。只有龍能夠拯救你的靈魂。」
雖然是個讓人不怎麼舒服的夢,但我倒也不至於太悲觀。我原本就不太相信解夢什麼的,或許只是自己過度熱衷於社群網路遊戲而受影響吧。課金還是克制一點好了。
我原本以為事情就此告一段落。
但隔天收到朋友這樣的一封來信。
『莉莉,這個網站很不妙喔。』
上頭附了一段網址。我沒想太多就點進去。那是一個名為「Dream In Darkness」的網站,全黑背景加上雪花紛飛的底圖,感覺是以前流行的設計。是走懷舊路線的惡作劇網站嗎?
然而,點進網誌的連結後,我震驚到心臟幾乎發疼的程度。
暴風之王倫戈米尼亞徳所打造的方舟。牢籠裡頭是罪人們。必須流傳至後世的人類樣本。罪人有七個。我是第八個。牢籠外頭的人類全都會被龍的火焔呑噬。有著七顆頭和十隻角的大巴比倫(Mother Harlot)朝各處吐火,降下宛如鴿血紅寶石那樣閃爍的火星,給予我祝福。
文章標示的時間戳,是我作了動物園的夢的隔天。
不管怎麼看,內文描述的就是我的夢境。
我以顫抖的指尖操作滑鼠,點開上一篇文章瀏覽。
『我在洗臉的時候,不小心把眼睛和鼻子也一併洗掉了。急急忙忙去看醫生,醫生卻把鮮奶油和水果裝飾的蛋糕焊接在我的臉上,用以取代五官。』
『我和母親坐在小船上,在暴風雨肆虐的海面漂流。最後抵達了一座島嶼,卻發現那裡是蛞蝓王國。我們身為榮譽蛞蝓人被頒發了貴族稱號。』
『我突然必須收集五百隻螢火蟲,但大家都拿槍射它們,所以螢火蟲全都被打得粉碎。』
——這些全都是我作過的夢。全都是。網站上的三十三篇文章裡頭敘述的場景,我全都記得。
這個網站的管理人叫作「旭怪真」。我檢視了他的電子信箱,但並沒有印象。
友人的電子郵件還這麼寫道:
『再這樣下去,一切都會被偷走耶。』
我是個普通人。普通的一般行政庶務類派遣員工,會在自己的網誌上張貼一些二次創作的作品,也會玩一些社群網路遊戲,就只是這樣罷了。是個並不特別值得褒獎,也沒有理由被貶低的普通人。
——「旭怪真」奪走了我的夢境。這樣的他……
究竟想做什麼?
難道……
難道他以為,只要偷走我作過的每個夢,就能夠得到我的一切嗎?
***
我是個很單純的人。既然跟坐輪椅的人變得要好,就認為自己該學習一些相關知識。我想人類需要這種心靈層面的活動。
幸好在這個現代,就算不出門去圖書館,也有電子書APP這種文明利器可以使用。只要以疾病名稱搜尋一下,就能看到罕病患者的自傳排山倒海地湧現。我從其中挑選出一本,然後下載。
《慟哭─小綾十四歲的那晚─》
因為作者是病患的母親,所以或許不能說是自傳。我記得這部作品多年前還翻拍成電影。作者火箱香里奈是一名演藝圈的評論家,舉凡專欄寫作、作詞、文案撰寫、教育評論等工作都有涉及。
兒子十四歳那年,我們發現他有著無法以雙腿自行站立和行走的身體。
這部著作以這句令人印象深刻的敘述起頭。火箱綾月,暱稱小綾的病患,直到升上國中二年級之前,都是個喜歡踢足球的活潑少年。某天,他因為腳痛而前往骨科看診。原本以為只是單純的肌肉酸痛或生長痛,情況卻往可疑的方向發展。小綾被轉介到大學的附設醫院接受基因診斷,然後得知自己罹患了肌肉無力的一種罕見疾病。這種疾病的症狀因人而異,但隨著病情惡化,最後基本上都會陷入長期臥床的狀態,因為呼吸肌無力而戴上人工呼吸器,變得連話都沒辦法說。更糟糕的情況下,甚至有可能心跳停止。
即使馬上施以類固醇治療,小綾的病情仍在幾個月內迅速惡化,終究變得無法再次站立,只能以輪椅代步。某天晚上,小綾離開家後,就沒有再回來。他的母親拼命地尋找兒子,結果在小綾年幼時全家一起旅行造訪過,滿載回憶的海邊發現了他。看到母親哭著對自己說:「沒能生一個健康的身體給你,真的很對不起。」小綾以毅然的態度說道:
「媽,我跟以前沒有什麼不一樣喔。」
到頭來,慟哭的人不是小綾,而是他的母親。
噢,我也出乎意料地哭了。哭到連自己都有點畏懼的程度。是因為太累了嗎?接著,我又不小心在拍賣網站買了附特典訪談CD的二手精裝版實體書,然後在影片串流平台買了電影版。
小綾本人是一名面貌姣好的美少年,他似乎沒有馬上陷入臥床狀態,而是靠輪椅生活了好一陣子。進入演藝圈的他,曾經參加慈善節目、機智問答節目、美食節目,也曾前往小學採訪,最後甚至以足球記者的身份前往倫敦,不知為何還與將棋的棋士對談。因為網路上可以搜尋到很多相關內容,我還找到了片名為《小綾十四歲》的紀錄片。
——根據非官方的粉絲網站的說法,在那之後小綾沒有選擇進入特殊學校,而是到校區內設有輪椅專用斜坡的普通高中就讀,最後還考上一間不錯的大學,好像也交到女朋友。現在已退出演藝圈,成為一名普通的上班族。這結局倒是令人跌破眼鏡。
我躺在床上,邊哭邊把最後一幕重看一次的時候,手機響了起來——很不巧的,來電者是奧米加。總覺得,要是被奧米加發現我為了這種作品哭得稀里嘩啦,他八成會覺得很可笑。我連忙抽了一張衛生紙把鼻涕擤乾淨,然後才接起電話。幸好我們不是會用視訊聊天的交情。
「餵?」
『你現在有空嗎?』
「呃,有是有啦。」
因為今天休假,所以我看電子書看到哭個不停。若是有工作的日子,我可不會做出這種瘋狂的行徑。
『請幫幫我吧。我現在有生命危險。』
奧米加的嗓
音聽起來異常認真。
來到位於釣魚場後方的三宅家後,理世在走廊上握著玩具槍,把列印出標靶圖樣的紙張貼在紙箱上,用這個來玩打靶遊戲。這把巨大且色彩鮮艷的塑膠玩具槍,會噴射出黃色海綿材質的子彈,是就算被打到也完全不會痛的那種子彈。
「奧米加先生呢?」
「在房裡。」
理世朝我招招手。這時,打著呵欠的小櫻從樓梯上走下來。
「咦,大叔跟老師討救兵了嗎?」
「他說他有生命危險。」
「嗯,確實是有生命危險沒錯啦。」
我們三人一起朝宅邸深處走去——總覺得好像聽到了令人懷念的聲音。讓人回想起音樂課的聲音。
奧米加的房門采拉門設計,一旁的牆面上裝設了像是醫院手術室外頭那種長方形警示燈,一盞紅色、一盞黃色共兩盞。寫著「救命啊!」的紅色警示燈是點亮的狀態,有如警車上頭的紅色警示燈那樣,一邊迴轉一邊發光。
「這兩盞燈,紅色代表求救,黃色則代表『我在大便,不准進來』的意思。如果兩盞燈都是熄滅的狀態,敲敲門就可以進去了。要是把門鎖上,大叔就沒辦法自己從房裡出來,所以他不會鎖門。」
小櫻這麼替我說明。感覺下了不少功夫呢。但比起這個……
「是我的錯覺嗎,好像聽到了旋律很活潑的曲調?」
「哎呀~人家覺得一點都不活潑呢。」
雖然小櫻這麼說,但這首歌很明顯是〈中華料理〉嘛。雖然年代有點久遠,但大學時代的某個朋友去卡拉OK唱歌時,必定會點這首歌。歌詞單純地在描述想約「朋友以上、戀人未滿」的曖昧對象去品嘗中華料理。是一首純真無邪的情歌。
拉開大門後,我看到奧米加倚著床沿坐在地上,彎起一隻腳吹奏著口琴,而且吹得很不錯。
此外,不同於平常那種宛如男公關,或說是黑道分子的高調打扮,他披著一襲像是商業旅館提供的那種布料單薄、鈕扣設計的褐色長袍,一頭長髮則是用發圈隨意紮起……感覺是在自己房間放鬆的狀態?實在不知道該怎麼下評語。
「……你不是說自己有生命危險嗎?」
聽到我這麼問,奧米加將雙唇抽離口琴。
「我確實有生命危險啊。你看不出來嗎?」
「看起來只是在悠閒地吹奏口琴而已。」
「一個大男人,在沒有吉他伴奏的情況下,只用一隻口琴孤單地吹奏山崎將義的歌曲——請你將這光景視為相當嚴重的狀況吧。」
「是這樣嗎?」
「就是這樣。」
除了這副邋遢的打扮以外,奧米加有吹奏口琴這樣的興趣也讓我感到幾分意外。因為,我原本覺得口琴是小學生才會玩的樂器。說到在電視上吹口琴的人,我只會聯想到嚕嚕米的阿金而已。至於山崎將義的歌,如果是〈One more time, One more chance〉的話,就會讓我覺得事態比較嚴重了。
房裡放著一張King size的特大床鋪和有著誇張造型扶手的踏階、一張木紋椅子、手動式輪椅。床上則有像是奧米加房間會有的小桌子,桌上擺有筆記型電腦、軌跡球滑鼠、只有單側附扶手的和室椅、全身鏡、小型冰箱、上頭印著大大動畫美少女圖案的抱枕、平板電腦、零食的空包裝袋,不知為何還有一根鍺元素美顏按摩滾輪棒,東西散亂在各處。掛在牆上的液晶電視也調整成可以躺在床上觀看的角度。椅子和輪椅都緊貼在床邊,只要透過一塊黑色的移位板輔助,就能從床上順利坐上去。
「這個,你看這個。」
奧米加指著踏階對我說。這座上頭有著奶油色扶手的小型踏階,中間那階破了一個大洞。
「剛才從床上摔下來的時候,我原本想從這座踏階爬回床上,卻把它壓壞了,還一屁股陷進去,差點就沒命了呢。透過小櫻和理世的協助,我好不容易逃脫在和踏階合體的狀態下死去的命運。但光憑這兩個孩子的力量,還是無法將我攙扶回床上。畢竟我是個體重六十公斤的成年男性嘛。平常固定會委託的居家照服員今天休假,就算對方可以過來也會是三個小時之後的事情。再這樣下去的話,我就得半永久地坐在地板上過日子了。這種情況下,我所能做的也只有吹奏口琴。」
「那麼,你要我怎麼做?」
「我沒辦法靠自己的力量站起來,請你把我背到床上吧。我的側腹很怕癢,所以不太想讓不得要領的人碰觸身體。請你背對著我蹲下,我有力氣伸手抓住你。如果你不介意的話,也可以用公主抱的方式。」
「知道了,我背你吧。」
「我會緊緊抓住你,但也要請你確實托住我的兩隻大腿,不然還是會背不起來。啊,在正式來之前,要做點熱身運動嗎?伸展運動或印度式深蹲之類的。」
因此我稍微做了一下伸展運動後,在小櫻的協助下,試著將奧米加背到床上。雖然跟想像中不太一樣,但這也是助人的行為。不過我平常沒什麼在運動,所以要背起一名六十公斤的成年男性,其實也挺吃力的。幸好,只有腰椎發出一些聲響就解決了。
「啊啊,得救了。老師,太謝謝你了,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呢。」
「呃,畢竟有困難的時候,就要互相幫助嘛……」
還好最後有順利將奧米加扛到床上,我才得以用這種制式發言回應他。要是連我都閃到腰,可就糗大了呢。正當我開始思考接下來該何去何從的時候——
拉門被打開一條縫,還有一隻類似貞子的眼睛在窺探房內,讓我嚇了一大跳。
「那、那個……」
在我發出吃驚的嗓音後,拉門闔上了。小櫻轉過頭來。
「校對姐~這樣很嚇人,你好歹大方露個臉吧?」
——太好了,看來不是靈異現象,而是活生生的人。一旁的奧米加有些尷尬地搔搔頭。
「呃~她是這裡同居人之一的『校對姐』。在網路上以『夏色銀幣』的筆名撰寫奇幻小說。」
「同居人?」
「這整棟建築物都是分租雅房。畢竟我、小櫻和理世都是很難獨力生活的人。理世也就算了,倘若沒有成年女性同住的話,沒人願意讓女高中生入住只有男房客的屋子吧?這裡的二樓是女性專用樓層,還請老師你不要闖入喔……校對姐很擅長做家事,但沒有足以支撐我的體重的力氣,此外她還有社交恐懼症的傾向。」
「坊間那些自稱有溝通障礙的人,程度完全不能跟校對姐同日而語。她只能用LINE貼圖,或是透過讓大叔外包代為發言的方式,來跟其他人對話。因為這棟屋子裡只有兩個女生,所以跟人家碰面的機會也最多,但她總是會逃跑躲起來呢。」
「這是雙贏的局面啊。因為我比一般人還聒噪三倍,所以可以填補校對姐不足的部分。取而代之的是,我會委託她煮飯,偶爾也會請她打掃。照服員主要的工作,是每兩天來協助我洗澡一次。打掃、丟垃圾和洗衣服的工作,則是由小櫻和理世輪流分擔。」
「真是辛苦呢。」
「在『沙羅曼達』,身心健全的人可是不存在的喔。」
「大叔,你也差不多該妥協,在這個房間裡安裝電動懸吊式移位機吧?不是會有補助金嗎?」
「我現在還可以坐著用移位板移動嘛。而且真的發生這種意外的時候,原本找瑪莉幫忙就好了。」
「瑪莉最近都沒回來耶。這樣分租雅房有意義嗎?」
「就算不在,家裡也還是能維持整潔的狀態。從這點來看,瑪莉反而可以說是最懂得享受分租雅房的優點的人呢。」
終於能暫時放心了。我這麼想著,坐在床沿的椅子上稍做休息。這時一陣門鈴聲傳來,原本癱坐在床上的和室椅上放鬆的奧米加,表情瞬間變得緊繃。
「該不會已經三點了吧?」
「不是該不會,確實已經三點了。」
「有客人跟我約好三點要過來呢!糟糕!我沒辦法以這副德行見人啊!」
奧米加發出慘叫。確實,對於注重穿著打扮的他而言,感覺只比全裸好一點的睡袍再加上發圈的這副模樣,太不像話了,但——
「那我不算人嗎?」
他的說詞讓我有點在意。
「老師是我的朋友對吧?」
「我覺得『是你的朋友』跟『是人類』,應該是可以同時成立的。」
「總之!呃,老師!請你跟小櫻先去招呼一下吧,拜託了!我會以超高速換好衣服,你們幫忙爭取時間!理世,替我準備甲種戰鬥用裝備!」
「一百圓。」
「你說的爭取時間是……」
「畢竟要對方再三複述自己的問題實在太可憐了。在我出現之
前,請儘量避免進入正題!」
……還真的是要爭取時間呢。
「好啦,走吧,老師。人家也不想看大叔更衣的場面。」
既然小櫻也這麼說,那就沒辦法了。我跟著起身的時候——
「老師,你剛才坐的那張椅子是便盆椅,還是不要坐太久比較好喔。」
被告知了一個震撼無比的事實。
客人是一名還很年輕的女性。女大學生?女高中生?看起來年紀或許跟小櫻不相上下。她將一頭長髮綁成兩束麻花辮,戴著眼鏡,身穿一襲格子襯衫和牛仔褲,看起來稍嫌土氣。
「你、你就是奧米加先生嗎?我是之前用LINE跟你聯絡的『暗深莉莉』。」
看到她緊張的模樣,我也跟著有些坐立不安。
「不,我是電腦教室的老師……負責指導不會操作電腦的人。奧米加現在在換衣服。因為他是個很講究穿著打扮的人,所以……請先在這裡稍待片刻。」
我領著她走到客人用的皮質沙發旁。小櫻端來一隻裝著麥茶的杯子,放在她面前。我找來一張小板凳,在她的對面坐下。
「如同在LINE上面說過的,我現在非常困擾。」
「莉莉」小姐連麥茶都不喝,馬上打算切入正題,讓我有些傷腦筋。
「請等一下。在奧米加過來之前,請你先不要進入正題。要是讓你一直複述一樣的話,我們也不太好意思。」
「那麼,你是……」
「剛才也說過了,我只是個電腦教室的老師……因為這裡也經常有不懂得電腦使用方法的客人造訪,所以……」
唉唉,真讓人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我的問題可不是不懂得如何使用電腦這種程度的事!」
「我明白。畢竟你都來找奧米加商量了,我非常能夠明白。」
是鬧得很嚴重的網路炎上?以報復為目的散播裸露情色照?又或是網路跟蹤狂?網路上的問題根本不勝枚舉。
「我的夢境被人偷走了!」
——「莉莉」小姐的煩惱,輕而易舉地超越了我的想像。
……最後,奧米加穿著鮮黃色的襯衫和黑色長褲、搭配銀色領帶、外頭罩上一件紅色西裝外套、坐著輪椅登場時,已經是十二分鐘後的事情。紅色的西裝外套……你是魯邦三世嗎?我比較喜歡綠色外套的版本耶。既然這樣,你裡面應該要搭配黑色襯衫才對啊。
「你好,我是從舉凡五花八門實況Jupiter(注)到NIFTY-Serve(注)、虛擬貨幣、LINE霸凌、惡質推主、群眾募資計劃、病毒式媒體、下次再買清單、P2P、妄想系推特、集訓宿舍、S縣月宮事件等等,只要是網路的事情,都能確實對應的疑難雜症諮詢所『沙羅曼達』的所長奧米加!」
註:Jupiter2ch的討論板之一。
註:NIFTY-Serve介面類似BBS的討論站,已結束營運。
聽到奧米加一如往常地道出八成是事前想好的誇張自我介紹,並目睹他一身搶眼的打扮,「莉莉」小姐整個人看起來有些僵硬。我可以體會她的心情——真想告訴她,這個人直到剛剛都還穿著睡衣、坐在地上吹口琴呢。
「你就是『莉莉』小姐對吧!你想必已經親眼見證過地獄的模樣,那麼請告訴我發生了什麼事情吧!」
「咦……那個,剛才說給這位老師聽之後,我已經覺得很舒暢了。因為父母和朋友都只會說『發生這種事是你的錯』,完全無法體諒我的感受呢。」
聽到「莉莉」小姐像是委婉拒絕的發言後,這次換成奧米加的表情僵住……抱歉。我抵擋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所以就聽她說完來龍去脈了。對不起。
「所以我才請你先過來拖時間的嘛,老師!」
「呃,因為『莉莉』小姐的經歷實在太有趣……我是說讓人深感興趣,所以忍不住就……」
「『莉莉』小姐!就算把事情說給老師聽,也無法解決任何問題喔!可不能因此就感到全身舒暢啊!我們來掏掘地獄盡頭的盡頭吧!一起把網路灼熱地獄裡的岩漿抽乾吧!」
你也覺得很有趣而興致滿滿不是嗎……不對,這個人本來就是閒到會到處栽進網路炎上事件,秉持「如果在擾亂局面的同時不知不覺幫助到他人,然後又受到感謝的話,就算是賺到了」這種想法的怪人罷了。只是想要在網路地獄事件最前線享受個中樂趣的變態罷了。不知道該說是守序邪惡還是混亂善良,總之他不是什麼好人。面對會讓正派人士移開目光、普通人在一旁火上加油的網路大炎上事件,他卻喜歡主動栽進去,這種人不可能不是變態。
「確實根據之前的LINE對話,你說自己用來記錄夢境的網誌內容全數被人抄襲,是嗎?」
——你這不是知道得一清二楚嗎?
「莉莉」小姐從她的托特包里取出一疊以長尾夾夾住的影印紙。
「這邊是我的夢境日記,這邊則是抄襲的內容。」
「請讓我拜讀一下。」
奧米加接過那疊紙張,開始一張張做比較。一邊是「深沉黑夜下的夢境」,另一邊則是「Dream In Darkness」。雖然正確的文法應該是「Dream In The Darkness」才對,但這種小錯誤反而給人可愛的感覺。我剛才也讀過了。
6月12日夢爬樓梯走上高塔最頂層之後發現那裡盛開著水晶花必須采三朵花回去找母親不可一朵給母親一朵給父親最後一朵給史蒂芬可是水晶花上頭長滿荊棘毎摘一朵花就讓我滿手鮮血一旁的藍色青蛙開口嘲笑這樣的我
……該怎麼說呢,好夢幻的詩啊。感覺是只有十幾歲的少女可以被容許寫出來的作品。要是我把它朗讀出來,應該會挨揍吧。這是張貼在「深沉黑夜下的夢境」的內容。至於「Dream In Darkness」——
6月13日爬樓梯的夢。在高塔上有著開滿水晶的花田。為了母親、父親和心愛的小狗,我采了三朵花。藍色青蛙嘲笑被水晶花的荊棘刺傷手的我。
則是這樣的內容……雖然表達方式有出入,但內容其實差不多。很難想像是兩名不同人物同時作了水晶花和嘲笑蛙的夢。而且,「Dream In Darkness」還很謹慎地晚了一天發文。順帶一提,史蒂芬是「莉莉」小姐已經死去的愛犬。光是這樣的文章內容,印出來的就有幾十張。據說原本應該更多才對,只是沒有全數列印出來。「深沉黑夜下的夢境」逐漸有一些偏耽美或血腥風格的文章,把兩篇內容大同小異的文章並排在一起,讓人看了有點不舒服。
又看了幾篇諸如「倫戈米尼亞德動物園」、「蛋糕美容整型」、「蛞蝓王國」、「獵螢」、「妖刀與毛豆麻糬」等非同尋常、奇特夢境的文章遭到抄襲的列印輸出紙本後。
「這是鏡像網站呢。」
奧米加以並沒有特別驚訝的語氣開口。
「鏡像?」
「跟原本的網站一模一樣的複製網站。雖然嚴格說起來還是不同就是了。一般而言,鏡像網站是為了賺取瀏覽人次,特地做出跟企業等官方網站一模一樣的假網站。像社群網路遊戲等官方的情況,有時只是稍微更新一下遊戲活動的情報,也會瞬間湧入大量瀏覽人次,甚至多到讓伺服器癱瘓變得看不到網站。這種時候若是有鏡像網站存在,就算官方網站打不開,也可以瀏覽到相同的情報。透過分散瀏覽人次的方式來緩解問題,這樣的做法並非只有壞處,在過去漫畫家或名人也會自己弄一個鏡像網站。近年來,伺服器都會自動建立鏡像數據,所以這不是觸法的行為。會牽扯到著作權的,是粉絲自行創設的那種鏡像網站。為了規避法律問題,通常會使用『某某遊戲集中討論區』這種看起來很隨意的網站名稱,明示網站內容多數引用自官方網站,然後再加上原創的攻略情報和意見。包括網站整體的設計在內,這類鏡像網站並不會徹底抄襲官方網站的內容。這個『Dream In Darkness』也是透過竄改原文的方式,來試圖規避著作權的問題。這種鑽漏洞的行為相當惡劣。」
說到這裡,奧米加從胸前的口袋取出一個銀色盒子。
「不好意思,能讓我抽根電子菸嗎?」
不同於之前的筆型電子菸,奧米加今天掏出來的,是一個有著玻璃管和銀質吸嘴的銀色小盒狀機器。比起電子菸,看起來更像是方形的隨身酒壺。
「基於藥事法的規定,液體式煙油里不能含有尼古丁或焦油成分,所以不用擔心吸入二手菸的問題。但多少算是失禮的行為……」
「沒關係,請自便。」
這個像酒壺的電子菸,果然也是透過以拇指按下按鈕的方式吸食,看起來像是直接把一個有點大的打火機
捧起來吸。雖然會散發出比紙菸卷更多的白色蒸氣,但因為不是煙,所以不會霧茫茫的。真不可思議。
「需要思考的時候,我就會抽這個呢。算是我的個人規則。」
我記得夏洛克·福爾摩斯是抽菸斗。身為現代人的奧米加則是抽電子菸。噘起嘴吸食的時候,會冒出濃濃的白色蒸氣;張開嘴之後,蒸氣會慢慢擴散開來,最後在空調的些許微風中消散。
「成分中沒有尼古丁的話,是要吸食什麼呢?」
「把甘油、丙二醇和食用香料混合而成的煙油加熱後產生的蒸氣。甘油是化妝水和牙膏也會使用的成分,對人體無害。這個是招牌的麝香葡萄口味。」
「比想像中更可愛呢。」
「之前也讓大家擔心過。因為不含尼古丁所以睡前也能抽,很方便呢。」
「那個……請問,這件事要怎麼處理才好呢?」
「是,我正在思考。」
在「莉莉」小姐的催促下,奧米加約莫吐出了三次蒸氣後——
「儘管我個人認為這樣的行為相當惡劣,但想用觸犯著作權法的理由來逮捕或控告對方是行不通的。」
奧米加這麼斷言。
「就算是幼稚園孩童的畫作,同樣擁有著作權。不過不同於畫作,文字的取締相當困難。就算是系井重里那種等級的文案寫手產出的GG標語,也有無法受到著作權保障的可能性。日本歌曲的歌詞都會一一登錄在JASRAC,由該協會統一管理,儘管如此文字的抄襲仍是很難判斷的問題。要是有川端康成以外的人寫下『穿過縣境長長的隧道後,便是雪國了』這種句子,也不會馬上被判違法。而且這個網誌與其說是抄襲,更像是轉換語句。此外我在網路上實際瀏覽了雙方的網站後,發現你的網誌每天的瀏覽人次大約在一千人,冒牌網站則是五十人。因為不會造成商業上實際損害的程度,就算找律師商量,他們恐怕也只會跟你說『要採取法律行動的話勢必得花錢,所以不去在意它是最好的做法』這樣吧。」
「怎麼可以呢!我覺得超級不舒服的耶!」
「莉莉」小姐慘叫出聲。
「我只是把網誌當成記錄自己夢境的地方而已。起先我也不知道有人抄襲自己的文章,是朋友發現了這個『Dream In Darkness』之後告訴我的。每當我寫了新的夢境日記,這個網站就會在隔天下午兩點上傳相同的內容。我真的覺得很不舒服,所以還寫了電子郵件給網站管理人『旭怪真』,但對方完全不理不睬,還把我的Twitter帳號加入黑名單。」
「哦哦~我個人覺得,告訴你抄襲網站存在的那位朋友,大概是會基於善意做出多餘事情的類型,你還是思考一下要不要繼續跟對方來往比較好喔。」
奧米加邊吐出蒸氣,邊若無其事地這麼表示,但「莉莉」小姐仍是一臉凝重的表情。
「我也曾試著向網站服務平台檢舉,但客服人員表示,對方只是稍微改寫我的文章內容,『看不出問題存在』……可是我真的覺得很噁心。大家都說是一開始寫夢境日記的我的錯,我最近甚至變得害怕作夢,因此無法入睡。」
她的雙眼下方確實浮現明顯的黑眼圈,皮膚跟氣色看起來也不太好。
「我明白。把個人創作上傳到網路後,要是發生什麼糾紛,有九成的人會說『是把作品上傳到網路的人有錯』。」
「我有點在意一件事。寫夢境日記這種行為,似乎對健康並不好?」
「老師,你那是起源不明、以訛傳訛的迷信啦。是說,其實自己嘗試過就能明白了。將夢境記錄下來,並不會讓腦袋變得奇怪。諸如『面對鏡子自問「你是誰?」腦袋就會慢慢陷入混亂』這種傳說,雖然聽起來繪聲繪影,但完全不存在相關的臨床數據。人類其實做過很多極其殘忍的實驗,如果真的會造成負面影響,一定會有研究數據的。」
……我的疑慮被他一口咬定是迷信了。
「所謂的夢境,是大腦在睡眠期間,將過往的數據重新排列整理時,這樣的處理過程模糊地殘留在記憶中而造成的現象。所以若不是相當令人震撼的夢境,大概都不會留下印象。硬是逼自己回想起夢境,然後把它寫下來,其實是一種不太好的行為。有些人會推薦透過這種方式來進行記憶訓練,但這種做法基本上只會讓人疲勞。原本是置之不理就會遺忘的東西,卻反覆去回想它,這麼做不是好事。思索『這個夢境會不會有什麼含意呢』,然後硬是想解讀出一個意思,也是不好的行為。夢是一種沒有道理可循、沒有伏筆、也沒有結局的東西。人類這種生物無法接受沒有結局的故事,因此為了讓這些夢境有個結局,才會出現『解夢』這門學問,但這十之八九都是在胡扯。再加上,這次又出現擅自抄襲這些夢境的人,想必更讓你不舒服吧。光是因此而累積壓力,就說記錄夢境的行為對健康有害,我認為是有些牽強了。不過,最後那點應該就是最主要的原因了吧。」
「真要說的話,我又不是什麼名人,何必來抄襲我的夢境呢?實在不懂對方的用意。如果我是藝人、漫畫家或是輕小說作家的話,倒還另當別論。但我只是一個宅宅的派遣員工啊。只是有時會寫一些二創小說而已。」
「就是說啊。真的讓人很不舒服。」
我在一旁重重點頭附和。
「感覺很像心理恐怖片呢。抄襲『莉莉』小姐的夢境日記,冒充她介入她的人際關係,對方最終的目的,難道是想取代『莉莉』小姐?」
「老師,你恐怖漫畫看太多了啦。」
我又被狠狠吐槽了。現在的奧米加,看上去像個被蒸氣籠罩的白霧魔人。我連他的臉都看不太清楚。
「這不是那種令人費解的可怕瘋子做出來的事情。」
「你為什麼能這樣斷言啊?」
「像這種明明自己不會得利,卻還硬要抄襲他人作品的怪人,我每年都會見識到幾個啊。這樣的行為很難從客觀角度去理解,所以每每都會引發軒然大波。不過在看得多、習以為常之後,我慢慢能理解這些人的動機了。」
「是什麼?」
「如果聽完對方的動機,能讓『莉莉』小姐茅塞頓開,我就說出來。」
「我想知道。」
「這樣呀——我想,對方或許只是想在公開的網路平台上保存私人紀錄,個性比較粗枝大葉的人而已。明明是只要不張揚,就沒人會發現的事情,他卻傾向讓這件事受到眾人矚目。就只是這樣罷了,沒有什麼太深遠的意義。」
……那個電子菸裡頭,裝的真的是甘油和食用香料嗎?
「他喜歡你的夢境日記,所以只是想將內容複製保存下來。畢竟,網路上淨是不知道什麼時候會突然消失的資訊,會想加以留存也是很自然的想法。」
「那……那麼,他為什麼要改寫呢?」
「我覺得,他或許是對自己的寫作能力頗有自信,認為自己可以把『莉莉』小姐的文章改寫得更優美。雖然這種想法失禮至極,但比起村上春樹本人的作品,高傲地認為自己改寫的村上春樹致敬版的作品更有趣的人,其實為數還不少呢。只是因為國文的成績還不錯,或是讀書心得曾經在比賽中獲獎,就馬上開始嘗試改寫別人的文章。因此感到不快的人,就開始以大喜利這種搞笑方式嘲諷他們,這就是網路世界。畢竟連改寫村上春樹的作品都沒問題了,無論是誰撰寫的文章,那些傢伙都會毫不手軟地改寫。就結果來看,這樣的做法確實是在鑽著作權法的漏洞。不過對方並非瞧不起『莉莉』小姐,只是看每個人的作品都不順眼。一開始就沒有人教過這些人所謂的禮節。儘管收到了『莉莉』小姐提出抗議的電子郵件,但我想這個人恐怕連自己遭到斥責一事都沒發現,也不知道被斥責後該怎麼做才好。因為他朋友太少了。」
每當奧米加換氣時,便會傳來按下電子菸按鈕的喀嚓喀嚓聲。
「像這樣,因為一些陰錯陽差,讓缺乏常識的人意外曝光的情況,便是網路地獄的一種。名為『旭怪真』的這個人,這種事情若是只做個一兩次,還可以讓人笑著原諒。他卻是已經做過頭,沒有能超越這以上的麻煩製造者。看到你的抗議後,他或許變得進退兩難了吧。就結果來看,『旭怪真』確實因為太喜歡『莉莉』小姐,然後做出了令人不舒服的負面行為,不過我想他還不至於是個難以理解的瘋子,所以應該不需要太過害怕。哎呀,從史蒂芬·金的時代開始,就已經有這種讓人頭痛的粉絲了。」
「史蒂芬·金現在還很活躍啊。」
在進入正題後,就一直維持著沉默的小櫻輕聲開口。
「遠在我們出生的很久很久之前,史蒂芬·金就很活躍,但現在依然很活躍,好可怕呢!但這個人不是史蒂芬·金筆下的反社會人格犯人,所以雖然令人相當困擾,倒不至於太可怕。」
「…
…看到朋友把這間事務所的名片遞給我時,真的嚇了一大跳呢。感覺好像在夢中看到的大巴比倫。」
我記得那是她列印出來的資料的第三頁——降下比鴿血更加鮮紅的火星的一頭火龍。
「哦~真身是撒旦的紅龍,再加上巴比倫大淫婦。被別人這麼說我並不會感到不快呢。因為我很廚二啊。『女神轉生』系列的遊戲,我每代都必定會用困難模式破關三次以上。」
「拜託你幫幫我吧。一定是那個夢將我引導到這裡來。無法控告對方抄襲的話,有沒有其他方式可以處理呢?」
「有的。在警察或律師的管轄範圍之外,也不被網站服務平台當一回事的問題——這就是『沙羅曼達』的工作。」
看到「莉莉」小姐雙手緊緊握拳的模樣,奧米加露出一個得意的笑容。
「這種無法透過法律制裁的抄襲犯,我們就同樣以不會受到法律規範的方式,讓他徹底明白自己會有什麼下場吧。教授這些愚昧無知的諸位山羊頭網路世界的道德倫常,也是我們的工作。嗯,就讓他好好見識一下吧。願意為了解決問題而不惜餘力,使用的手段也很陰險,正是仰賴補助金過日子、每天閒到發慌的我的賣點。因此,我十分擅長用很頑劣的方式,把對方逼迫到牆角不得動彈。撒旦、路西法、大淫婦?正合我意。我們是『沙羅曼達』,亦即火中之龍。在距離眾神國度極其遙遠的網路地獄裡,無論是點火或是滅火,都難不倒我們。」
儘管像這樣誇下海口,但在支付了兩萬圓保證金的「莉莉」小姐離開後,奧米加完全沒看手機或平板電腦一眼,只是在會客室的桌子旁抽著電子菸。他現在抽的不是剛才那種方型的電子菸,而是不停竄出裊裊蒸氣,看起來宛如一根煙囪的胖胖筆型電子菸。方型的感覺像菸斗,筆型的則是像日式煙管。
「完全是濃煙模式嘛,你有好好吸氣嗎?要是因為缺氧昏倒,人家也不會救你喔?老師,人家來告訴你一個好情報吧。」
小櫻帶著一臉像是惡作劇孩子的表情伸手戳戳我。
「大叔會開始抽菸,就是心情不好的證據。這是他爆怒搞笑用的小道具。」
「小櫻,別說多餘的話。」
「爆怒搞笑?」
「因為剛才那個女的感覺很惹人厭啊。實在太誇張了,人家都不知道該怎麼下評語~」
「咦……她哪裡惹人厭了?」
面對很普通地同情「莉莉」小姐的我,小櫻露出了壞心眼的笑容。
「是說,這真的是抄襲嗎?是抄襲的人不對?人家實在搞不懂呢。」
「這很明顯臨摹了『莉莉』小姐的文章啊。」
「臨摹有什麼不對嗎?」
……我一瞬間湧現「數位原住民(Digital Native)的發言總是語出驚人呢」的感想。不過,小櫻想表達的意思似乎並非如此。
「拿繪畫來說,一般情況下,一開始都會以素描或是描圖來練習不是嗎?如果模仿他人的畫作,然後說那是自己的作品,被模仿的人確實會覺得不開心啦。但要做這種事情的話,應該都會自己偷偷來才對啊。」
「過去,曾經有一名漫畫家原原本本地畫出可樂罐,結果被人指摘說他用可樂產品型錄上的照片描圖,然後引起不小的騷動。明明可樂罐這種東西,不管誰來畫都大同小異啊。對一名漫畫家來說,連罐裝可樂都畫得偏離現實,才是最要命的。」
奧米加吞吐著電子菸的蒸氣,繼續滔滔不絕地往下說。
「有句俗諺是『把一分錢硬幣畫得再傳神也沒用』。無論下多少苦心,能夠傳達給他人的表現技法依然有限。不過就算在這樣的情況下,也不代表能祭出奇特作品的人就是贏家。只要無法將作品的意境傳達出去就沒有意義。畢卡索其實素描技巧非常高超,畫作也是基於現實描繪的喔。而且得連作家之間的師徒關係造成的影響也要考據才行。網民老愛將抄襲一詞掛在嘴邊,但其實抄襲本身也是極為困難的事情呢,可不是毒菇的蒂不會出現縱向裂紋那麼單純的事情。再說,網路上流傳的分辨毒菇方法,其實大多都是錯誤的。」
「抄襲畫風、靠肉眼描圖、用繪圖軟體的滴管功能抄襲用色之類的。看到有人這麼說,就很想問問他們腦袋有什麼事耶!」
「這個嘛,會在彈珠照片附上和果子新產品的說明文,讓人湧現『就算老天爺願意原諒,我也不會原諒你!』念頭,如此無藥可救的抄襲者確實存在於世界上。但我覺得『旭怪真』並沒有給人這種感覺。」
「可是,這不是畫作,而是文章啊。」
「過去曾有人說過,想練習寫小說的話,就先把志賀直哉的文章抄寫一遍。但現在的人,手邊也不會有志賀直哉的作品,所以會就近選擇其他能拿來用的東西吧。」
他似乎也有預料到我會這麼反駁。
「練習用的臨摹作品,一般都不會對其他人公開。但這個叫做『旭怪真』的人卻不小心公開了。因此,被他抄襲的原作者提出抗議,然後又錯過賠罪的機會——不過,假設在這個畫面另一頭的……」
奧米加以手指輕觸自己的手機畫面。螢幕上是一片漆黑的休眠狀態。
「是一名小學生,那又該怎麼辦呢?」
黑色畫面映出的——是我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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