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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 原來,是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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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上,沒有人會相信一個人會無緣無故地幫助別人。」岳晨忽然開口,只是,他的視線卻沒有從墓碑上的照片上移開絲毫。這世上,也並不僅是商人重猜忌,而是世上所有人都信奉一句話——「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

更何況,他接近她,暗中幫助她,原也不是自詡純良。

遠處,幽幽的鳥鳴聲傳來。

雲溪低頭,望著墓碑旁的鮮花,神色漸漸帶出幾分恍然。

「我幫你,本來是不想被你發現的。」因為自己就是商人,所以更會以己度人。對於一個陌生人的幫助,就像是走到懸崖邊,即將跌入谷底,卻忽然面前出現了一根樹枝。誰也不知道,那樹枝的另一頭是連著一株濃密粗壯的大樹,還是,一條奸猾歹毒的蛇。

岳晨撫了撫照片一角,目光悲憫,卻帶著淡淡的漣漪。

「想不想聽聽她的事情?」

他已經有太久沒有憶起過去。只是,今天,這般孤寂的景色,站在他身邊的人,恰是她,他竟忍不住,想要找個人傾訴。

哪怕,知道當年事情的人,大多已經忘卻,又或許,已然將之前的種種徹底丟在腦後。

雲溪淡淡地蹲下,拿出紙巾,慢慢地擦了擦灰塵,輕輕道:「你說吧。」

「三十多年前,我並不叫『岳晨』,『岳』這個姓,是她的,而我,不過是個剛出生就被丟在巷子口的棄嬰,連命都是撿來的,更不用說名字。」岳晨轉過身,忽然望著她,微微一笑。只是,那笑中,帶出的肅殺,卻讓人心中一澀。

雲溪沒有打擾他,指尖卻是忍不住地開始顫抖。

名聲赫赫的商界奇才,除了蕭然,便是他,占據了能源貿易界最矚目位置之一的人,傳說中的出生神秘,從來沒被人挖出過去。這樣的人物,竟然是個棄嬰?

沒有背景,沒有資歷,他是靠著什麼,成就了今天的一切?又是為什麼,願意在她面前敞開自己過去那些不為人知的事情?

她知道,有許多事,或許會在今晚揭曉。

比如說,睡在這墓地里的人,到底是誰?再比如說,他為什麼費了那麼大的功夫,站在陰影處暗中蟄伏,卻在最後,助她奪下了蕭氏江山!

「我出生在江南,那時大大小小的弄堂連著東西南北,三歲時,我被人丟在其中一條不起眼的弄堂口,被一個姓『岳』的工人看到,於心不忍,撿回了家……。」當年,饒是工薪階層,也不過僅僅是填飽肚子,家裡有個嗷嗷待哺的閨女,男人不過是一家廠房的零時工,妻子連個正式工作都沒有,只能靠著街邊賣小吃添補家用。所以,他被撿回去的第一個晚上,那個家庭就爆發了一場激烈的爭吵。男人是個老實的悶葫蘆,被自己老婆嫌棄了多年沒本事,也從來是悶頭不吭聲。可當他妻子提出來要將這個棄嬰扔到孤兒院的時候,第一次,他指著門口對她說:「你要是嫌棄這日子過不下去,現在就走,我絕不攔你!」

雙手粗糙、滿臉世俗的妻子沒想到竟然會被老實的丈夫這樣硬脾氣地頂回來,一時間,噎得滿臉通紅,卻也正因為如此,她第一次沒占得上風。於是,他順利地在這個家活了下來。

岳晨閉了閉眼,他被岳家收養,從有記憶起,就被左鄰右舍用一種「憐憫施捨」的眼神看待,久而久之,不用女主人刻薄,他自己也知道,他壓根是個拖油瓶。只是,望著小小、暖暖的「妹妹」,他從來不會和那位尖酸刻薄的「母親」發生任何衝突。沒有戶口,沒辦法讀書,他也並不在意。畢竟,這個家裡,能讓他吃飽飯,就已經非常不容易了。上學,那是要花不少錢的。一個工人的工資哪夠?他也壓根沒去奢想過。

沒讀書,從小跟著四週遊手好閒的人混著,長到十歲的時候,便理所當然地成了不思進取的街頭霸王,唯一珍視的便是「妹妹」岳嵐。對於他的養母,岳嵐的親生母親,他一直是忍耐偏多。直到,他十五歲,整個弄堂拆遷,岳嵐的母親偷拿了拆遷費連夜跑了,他才知道,當初,她不是被丈夫的那句話給震懾住了,而是,她那時,壓根離了家沒有辦法生存。瞧,等她手裡攥緊了錢,哪裡還會管,他們一家大小的死活。

他一直記得,那天一早,岳嵐扎著辮子,第一天去上學。可愛的馬尾辮一跳一跳的,就像她跳舞的時候一樣,消失在胡同口的時候,那雙笑著眯起來的眼睛,就像是天上最美的星星。

可是,等岳嵐放學回家的時候,迎接她的,卻不是母親溫暖的懷抱,和父親關心的詢問她第一天上學的種種。

相反,空蕩蕩的房間,破敗的門口,頹喪而僵硬的父親,這一切都在她最高興的一天,讓她徹底從天堂跌入地獄。

「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並不是說,窮人家的孩子天生就比別人堅強。而是因為,他們壓根沒有軟弱的餘地。

養父的鋼鐵廠改制,工人們紛紛下崗,連那份微薄的收入也漸漸成為空想。弄堂拆遷的開發商天天逼著他們離開,甚至隔三差五地找人來給他們松松皮。日子過得越來越艱難。他從沒想過,那個長得像洋娃娃一樣可愛的妹妹竟然會有一天過上東躲西藏的老鼠樣的日子。

老實巴交的人終於也被這種絕望打擊得麻木,從此迷上了酒精。買那種路邊一塊錢三斤的劣質酒,躲在拐角,就能醉上整整一個晚上,藉此逃避現實。

直到,岳嵐餓得去掏垃圾桶,他忍無可忍,終於做了一個決定。

那天,他消失了整整一天。第二天回來的時候,手裡拿著一個麵包,不是在麵包房外撿的那種麵包碎屑,而是鬆軟的、帶著黃油味道新鮮出爐的法式麵包。

他永遠記得,岳嵐撲過來咬著麵包的樣子。

那雙星星樣美麗的眼睛裡,流滿了眼淚和屈辱。

從那一天之後,他消失的時間越來越多,帶回來的東西,也越來越多。

從流離失所到住在貧民窟,從租房子,到買房子。家裡的生活漸漸好了起來,岳嵐也終於不用輟學。可是,家裡卻越來越安靜。每一次,他拿著錢放到她手裡的時候,他們父女的眼睛都帶著一種疼痛和悲傷。

他卻似乎看不到一樣,自己躲進房間,一個人包紮傷口。

那時,他成了附近名氣越來越大的混混,跟了個小頭目,成天打打殺殺。

那些錢,是他拿命搏來的。

除了命,他不知道,他還能用什麼養活這個家。

「我把你養大,不是讓你去做那種見不得人的勾當的!」日子久了,風聲越來越難聽,四周人鄙薄的眼神終於壓破了養父的最後一根神經。喝了整整一瓶酒,借著酒勁,他終於說出了平時不敢說的這句話。

蒙在表面的那層遮羞布終於被挑開。

可是,他除了沉默,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我不出去幹這種損陰德的事,難道你能養活我們?」可到底還是意難平吧。憑什麼,他靠著自己的命去換來的錢要被他看不起,憑什麼他養活了這個家,要被別人背後譏笑,沒家教!

是,他是沒家教!他自己的親生父母都能把他甩在大街上,他如果還想靠著骨氣生存,那這個「家」早就垮了!

他受夠了餓肚子的感覺,那種餓到恨不得能將垃圾都吞進去的痛苦,沒有經歷過,誰都無法知道。

他更受夠了,自己最愛的人,因為貧窮,連上學都供不起,只能流連在街頭的模樣!

是的,他最愛的人!

他愛她,勝過一切!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他的視線總是圍繞著岳嵐在轉。他知道這不是兄妹的親情,而是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的感覺。

哪怕是刀口舔血,哪怕是萬劫不復,只要能換得她的一瞬歡樂,放幹了他的血都可以!

有人曾經告訴過他,苦慣了的人,只要是一絲絲的甜味都能當做是這輩子最重要的追求,放在心底最隱蔽的地方,絕不可輕易示人。

而她,就是他那唯一的一抹甘甜。

他喜歡看著她打扮得乾乾淨淨,背著背包走在路上的樣子,喜歡她側著臉,低頭聽英語時專注的樣子,更喜歡她抬頭的那一瞬,目光清澈地喊著他大哥的樣子。

他的目光越來越控制不住,落在她身上的時間越來越久。可每次她回頭看他時,他便下意識地挪開視線。仿佛,怕被什麼撞見一般。

可,終究紙包不住火,養父還是發現了。

他用這世上最惡毒的字眼攻擊他。用他最難以忍受的嫌惡嘴臉看著他:「你怎麼能這麼變態!她是你妹妹,你這是『*』!」

狗屁的*!

他才不是她什麼「大哥」,他們又不是真正的兄妹!憑什麼他不能喜歡她?憑什麼他要被人當做變態!

可岳嵐漸漸地開始躲著他,每次他回來的時候,她都轉身跑回自己的房間。他知道,她這是不願意看到他。

呵,被自己最心愛的人當做是洪水猛獸,那種感覺……。

這輩子,他都忘不了。

所以,他漸漸地不再回那個家,他開始接觸更多的事物。從最不入流的打打殺殺,到看場子,出入*,他見的人,做的事越來越複雜。漸漸地,碰到的形形色色的人便越來越多。

家裡的氣氛於是變得越來越冷。養父喝酒的毛病已經戒不掉了,每次大醉之後都下定決心,再也不買酒,但這就像是一個怪圈一樣,等他看到酒的時候,他總是控制不住自己,每每醉酒醒來都淚流滿面,可還是戒不掉,於是岳嵐也對他放棄了全部的信心。她也開始早出晚歸,仿佛要儘量避免呆在家裡。那個時候還沒有住校生,否則,她甚至寧願呆在學校,也絕不回來。

明明他們三個人住在一個屋檐下,可就像三條永遠不會交集的平行線。

彼時,他不過才剛二十歲,最熱血衝動的年紀,明明那麼喜歡,但是被養父嫌惡的表情和岳嵐躲避的行動刺激得整個人都渾渾噩噩。於是,在外面租了個房子,極少回去。

岳嵐十七歲生日的那天,他是特地提早回來,帶著從本市最著名的蛋糕房定做的蛋糕,想要為她慶生。

卻沒想,在門口,見到一個陌生男孩牽住她手心的樣子。而她只是垂著臉,並沒有拒絕。

那一瞬,他有種想要抽出懷中刀子,一把扎穿那個男孩手心的衝動!

「後來呢?」雲溪忍不住看看岳晨的表情。雖說人人都有年少輕狂的時候,但是,這人以前竟然會是地痞小流氓?饒是她心理強大,這一個也還是有點理解無能。

果然,她能重生並不是什麼匪夷所思到不能理解的事情,畢竟,「芯」子還是同一個。可這個人,簡直是從裡到外都換了個遍,這才是真本事。

岳晨無奈地搖頭,似乎自己光是回想,都覺得丟臉。那種年輕叛逆時候的冒失衝動,簡直連他自己都懷疑,當時是不是腦子壞了。

「被岳嵐給當面打了一巴掌。」他到現在還記得那巴掌落在他左側的臉頰上,並沒有多疼,可是他就像是懵了一樣,良久都沒有反應過來。

「我們走。」岳嵐卻像是怕他報復她那個小男友一樣,拉著對方就往別的地方跑。

那一天,是她十七歲的生日,她大概忘記了,他因為是棄嬰,從來不知道生日,所以,小時候,他總是和她一起過生日。

蛋糕被他扔到附近的垃圾桶里,他沒有再回那個家一趟。

他開始全心全意撲在自己的那些「事業」上面,除了每個月定期給養父匯錢,似乎,他已經和那個家再無瓜葛。

一年後,他已經漸漸在那個片區小有名氣,因為夠狠,雖然地位並不太高,但多數人是看到他都退避三舍。

只是,他沒料到,他和岳嵐的重逢,竟然是在那種情況——

披麻戴孝的岳嵐滿臉麻木地坐在靈堂前,看到他一臉風塵僕僕地趕過來,並沒有露出絲毫表情。

哀樂的聲音震撼著鼓膜,旁邊的人多是四周的鄰居,親戚是沒有一個的。只是,看著他的到來,那群鄰居也開始漸漸散開,於是,靈堂里的人,越來越少,也越來越冷清……

他點燃香,高高地舉過頭頂,跪下,安安靜靜地給牌位磕了三個頭,然後也換了身衣服,坐在家屬的位子上,給養父守靈。

「爸是怎麼死的?」趕來的路上太急,他甚至沒來得及問事情的緣由,只是,望著黑白相框上的那個人相,他眼底微微濕熱。如果沒有這個老實的男人,當初,他或許早已餓死街頭。

「酒精中毒。」岳嵐譏諷地看他一眼:「猜都可以猜到不是嗎?你給他那麼多生活費,他不去買酒才怪。」

他幾乎不可置信地望著她,那個小時候從來依賴在自己懷裡的姑娘,如今竟用這種嘲弄和憎惡的眼神望著他:「你意思是我害死了爸?」

「不是你,還有誰!就是因為你,我們在這裡都不能抬頭做人。你知不知道,別人在背後怎麼說你!古惑仔,下三濫……」

「夠了!」他一把打斷她,冷笑地望著她的側臉:「我要是不給爸錢,難道每個月寄給你?你不是一直躲著我嗎?」

岳嵐的臉色豁然一白,再不吭聲,只目光直直地望著她父親的遺像。

「你要是真孝順,大可以每個月從爸那裡把錢取走。怎麼,嫌我的錢髒?還是嫌給錢的人髒?」他其實並不生氣岳嵐的氣急敗壞。畢竟,她那個刻薄的媽捲款走人後,她最親的人就是她父親。如今,人死了,心情不好,胡亂發泄,他可以理解。但他不能容忍的是,她把這一切的源頭都栽在他頭上!

他是愛她,但這並不能作為她指控他是殺人兇手的憑據!

岳嵐氣得憋紅著臉,像是蘋果一樣,他看了一眼,又覺得心軟,所以說話便緩了下來:「我知道你看不上我現在幹的事情。但我沒上過學,沒文憑,到哪裡面試都沒有人接受。你讓我用什麼養活你們?爸之所以喝酒,是因為他已經沒有精神寄託,只能靠著酒精來麻痹神經。他也可憐,我們不要再吵架,就當是好好送他一程。」

果然,看上去再刺蝟,其實,她還是個孝敬的姑娘。安安靜靜地守著靈堂,燒著紙錢,沒有再多說一句。

或許,也是因為,她懶得再和他動口舌了吧。岳晨自嘲地低頭,想要抽根煙,但手剛摸到口袋,卻還是忍住了。

算了,她還小,等她長大了,或許,她會漸漸明白的。

靈堂里僅剩的幾個人,不是喪事一條龍的人,就是平時關係尚可的鄰居,見他們兩個人年紀輕輕,就沒了長輩,到底還是幫襯了不少事。

守靈一共三天,前兩天能來的人都來了,只剩最後一天,便是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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