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炒幣(1/2)
當第一個玩家將一龍幣標價百元掛出來的時候,引發了玩家的大討論,『異想天開』、『痴心妄想』之類的說法隨處可見。
儘管官方建議一龍幣等於10金幣,但是市場能不能接受,還是一個未知數,尤其是兩者獲得的難度,不在一個檔次。
金幣在《江湖》內作為高等流通貨幣,很多玩家都是通過銅幣層層兌換才到手的。
做任務、打怪基本上不可能掉落,只有參與大型劇情、擊殺智能npc才有一定概率獲得。
而龍幣相當於白送,不用玩家付出多大努力,每天遊戲結束,自動結算,自動分配。
儘管根據官方公布,每天200萬幣分散到玩家身上,每人不過是十分之一幣。
但兩者給人的感覺,還是不一樣,辛苦賺來的和路上撿來的,珍惜度不在一個層次。
如果一龍幣等於一百元,0.1幣就是10元,每天白撿10元,絕對是一件美事,經過簡單的換算後,玩家們熱情高漲,難以抑制。
當然在《江湖》內的行為不同,所得收益也不同,根據輝煌公布的結算數據,玩家單日最大收益為1.35幣,最小收益為0.01幣,相差百倍。
論壇上,掛出的龍幣,不到半個小時,就被人拍下。
整個市場開始慢慢發熱,第一筆交易的完成,意味著大家的接受,參與其中的每一個人懷著複雜的心情,關注著龍幣的未來發展。
得益於全球(東南亞)三千萬多萬玩家基數,不同於比特幣開始的無人問津和過於集中,龍幣一經發行,就分散到一千多萬用戶身上。
幾乎不用怎麼推廣,輝煌公司的建議價就被接受,定在一個高位上。
「中國比特幣」的名聲隨之打響,被接受的速度很快。
不僅局限於國內,根據數據顯示,國外二百多萬玩家,對龍幣的接受程度更高,交易異常活躍,當然理解上有所偏差,很多主流玩家把龍幣作為金幣的變種,認為是輝煌公司發福利。
龍幣的火熱,必然導致熱錢開始湧入,價格節節攀升。
當一件東西被創造出來時,不可避免地脫離創造者的掌控,龍幣同樣如此,輝煌雖然禁止炒幣,然而大眾的心理不以它的意志為準,龍幣走向未知不可測的境地。
6月,加州州長 Jerry Brown簽署了一項法律,去除了對非美元貨幣的限制,一舉推動比特幣價格攀升至三千多元,造就許多財富神話。
加州舊的企業法107條款禁止企業或個人發行非美元的貨幣,也就是虛擬貨幣和獎勵點數,如Amazon Coins和StarbucksStars從技術上說都是非法的。
新的法案廢除了這一條款,法案提起人Roger Dickinson指出,法律忽略了日益增長的替代貨幣的現實,因此已不切實際。
外部大市場的火熱,不可避免地傳導到龍幣上,雖然因為基數過大,根據運算規則,玩家平均每天收益0.1幣,一周才能攢下一個幣。
然而幣的無限分割性,促使0.1幣~0.01幣的交易單位出現,只要大於手續費即可,人們對於免費的東西向來不珍惜。
好奇,貪婪之下,各種交易開始出現。
輝煌每次對轉帳方收取0.001幣作為手續費,維持整個系統運營,次數多了,也是一個不小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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