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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章 政治新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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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期的人民黨有點像封官許願式的自我欣賞:張漢卿自己當然是說一不二的中-央委員會主席的人選----再有為人民服務的覺悟,該爭的權力還是要爭的,沒權怎麼為人民服務吶?韓麟春、郭松齡都任副主席,嗯,主席團目前扮演的角色其實就是常委會,裡面有三個人就夠了,人少方便集權,再說別人還真的不夠格。

書記處的七人是張漢卿、韓麟春、郭松齡、王以哲、韓淑秀、朱光沐、吳家象。王以哲是中-央委員兼任組織部長,韓淑秀是中-央委員負責婦女運動,朱光沐曾作為自己的秘書也很忠誠,而且在土改宣傳工作中有突出表現,那就兼任宣傳部長吧;吳家象是自己的現任秘書兼土地糾紛調解及司法委員會主任,按道理都是中辦主任的角色,做個中-央委員不算什麼吧,順便兼管一下紀委。

中-央委員暫時除以上七人外,還加上姜化南、高紀毅、戢翼翹。

姜化南是侍衛長、高紀毅是情報負責人,那是理所當然的中-央委員。不但要用,有機會時還要大用,好位置先給自己人留著,在黨內也是個資歷不是?至於戢翼翹,奉天及黨內人士還不熟悉,因為他是初來乍到。但是當張漢卿隆重地介紹他是作為蔡鍔將軍的特使後,他的入選就立刻眾望所歸了。僅此一項,就可以知道張漢卿堅持把蔡鍔扯來拉虎皮是多麼英明!

人民黨有一個響亮的建黨方針:「領導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收復失地,掃除外侮,把我國建設成為包含工業、農業、交通運輸和國防現代化的亞洲強國,建立一個沒有經濟剝削、沒有政治壓迫的民有、民享、民治的新中國。」任何時候,「均田免糧」都是有絕大誘惑力的,這種類似「大同」社會的口號基本上中國革命的每個時代都有,屢試不爽。

當然,人民黨所設計制度的優越性不單單是口頭上響亮,在組織架構設計上也確實有獨到之處。

為了打擊黨內腐敗,張漢卿認為後世政治體系對於此項的控制力度太差,之所以能夠屢次出現窩犯、前仆後繼,就是因為對黨員幹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管力度太輕。一把手,主要是黨的一把手制約太少而權力又太大,這就人為地造成腐敗的土壤。用一句話來說,集中是集中了,但權力主要向一把手集中,而沒有體現到對其他常委的皿煮----因為權力設計先天性地對一把手有利。要真正實現黨的「皿煮集中制」,就要在不傷害以一把手為核心的前提下提升其他常委的權力。

這句話說起來是絕對正確,但做起來又談何容易?因為一把手被賦予了領導權,就先天地擁有插手、干涉甚至否決其他常委工作的權力,否則何來權威?談何領導?但如果沒有有效的制約,一把手腐敗就勢不可免。

其實是有辦法的,那就是權責等價原則,這又重回到皿煮集中制上來。常委會要實現分工,每位常委在負責的領域有極重要的分量,當然也會主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至於黨員幹部違反法律,全部適用於律法,而不僅僅適用黨的紀律條例,出現黨權大於法的情形。張漢卿認為,黨員是工農階級的先鋒隊,應該做好帶頭作用,也應該比一般群眾更懂法、更敬法。出現違法時,應該先是依法處理,然後黨內再依規懲處,雙管齊下才是王道。政法人員與紀委機關有包庇行為的,以同罪並加一等處罰。

《人民黨黨員處罰條例》共設四個等級的處分:警告、記過、留黨察看、開除黨籍。凡是屬於好心辦壞事的條例,依事故輕重予以警告或記過處分;中間夾有私人故事的,為留黨察看;其它有觸犯刑律的,一律開除黨籍。記過處分兩年內不得晉升、留黨察看亦為兩年期,其後由所在黨委會與紀委討論是否撤銷,可以撤銷的保留黨籍,行政級別則降一級。如果期間又有違法違紀情形出現的,視情節輕重察看期順延一年或開除黨籍。凡是開除黨籍的,一律停止公職,清零所有行政級別,並不得再次入黨。

現階段的這些構想只寫進他所著的《人民黨建黨建軍建政綱領》草稿文件中,也僅在奉天軍政高層中傳閱。對此張作霖是頗為欣賞的,張作相、孫烈臣是頗為支持的。張氏父子還經常私下交心,都認為這是控制奉天以至東北的良法。為了驗證這個綱領的有效性,得到授權的張漢卿計劃在有深厚基礎的新民縣,進行行政管理的試點。

在東京安樂窩裡的孫逸仙先生聽說了張漢卿的建黨宣言,連說了三個「好」字,他興奮對身邊的夫人宋慶齡說:「我一生孜孜以求的理想,改組國民黨的希望,中國強大的機會,種種念想和困擾,在看到張漢卿的建黨宣言時,霍然開朗了。我就像黑夜裡在海浪里奔波尋求靠岸的航船,看見了岸邊的一盞明亮的燈塔。」他甚至急不可待地致電張漢卿,「文欲回國聆聽救國救民的道理。」一時張漢卿名聲大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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