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六章 必死之局(上)(1/2)
哪些能改,並且能改成功。
哪些不能改,改了也根本不可能成功。
這並不是一個簡單的「事在人為」即可解決的。固然說,事在人為,人是什麼人?國是誰的國?為事的人的階級屬性是什麼?這些不可不考慮。
而大順本身的一些問題,更是使得繼續改革下去,肯定是要出大事的。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
後人有人諷刺一些擔心技術進步會導致失業的人,編了個段子。
說瓦特改良了蒸汽機,拉車的馬、馬車夫,一定都死絕了吧?
勃拉發明了抽水馬桶,於是每天早晨起來倒馬桶的主婦,一定都死絕了吧?
塞納菲爾德發明了平板印刷術,於是那些抄書為生的人一定都死絕了吧?
這個段子的本意,便是說,技術的進步,固然一些職業消失了,但一些新的職業也就出現了,人類並不會因為技術進步而死絕。
但,這個段子,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宏觀上,這麼說是沒問題的。
可實際上,被搶掉飯碗的人,卻未必可以融入到新的產業、新的崗位上。
有句話說得好:不當安安餓殍、尤效奮臂螳螂。
其實差不多是一個意思,即便可以說,這是歷史的滾滾車輪。
但,這些人,並不會按照你的意願,坐在那乾等著,被歷史的車輪碾碎。
人之所以是人,是因為人會為了生存,做出選擇。而對大順來說,這種不當安安餓殍的想法,又是根深蒂固的。
以改革後的山東中部為例。
因為鐵路的修通,使得一些土地融入資本主義的土地經營,是完全有利可圖的。
比如說,種菸草、種花生、魯西魯北地區種棉花。
伴隨著鐵路的修通,在鐵路沿線,種植經濟作物的收益,已經遠遠大於種植糧食。
大順在三五十年前,就已經成批地出現了「城居地主」。
這些地主居住在城中,他們的土地租給佃戶,由佃戶把租子送到城中。而地主不管經營、亦不管土地改良,只是收租。
很早開始,大順徵稅的時候,就已經一反常態,不再是「先城後鄉」,而是「先鄉後城」。原因就是各地的地方主官,主動調整,製造時間差,畢竟鄉下的佃戶先把租子交了,城中的地主才有錢糧徵稅,所以從過去的先城後鄉、改為了現在的先鄉後城。
一般來說,實物地租基本上是五五分、四六分。
如果交通不便、如果大順沒有打開海外市場、如果大順沒有在一戰中獲勝。
那麼,其實資本不會選擇經營土地,因為你種啥玩意兒,能達到五五分、四六分的收益?
這麼高的收益,農業技術在此時已經到極限了,畝產已經是世界最高了,那為啥還要經營土地?
買地之後,坐地收租才有最高的投資回報率。
而伴隨著交通發展、海外市場的開拓、以及一些政策傾斜,使得靠近鐵路的地區,種植經濟作物、尤其是種植融入到世界市場中的經濟作物換取白銀,已經比坐地收糧食實物租更高了。
佃戶是沒能力種植經濟作物的。
以烤菸為例。
需要豆餅、需要煤、需要搭個烤菸的窯爐、需要資金周轉……這些,都不是佃戶所能承擔的起的。
之前說的因為種植經濟作物,導致大量的農民破產、被兼併、自殺、被高利貸吞噬等,這是指自己還有一些土地的農民,而不是完全靠租佃的農民。
那麼,現在,經濟作物有利可圖、且資本願意支付比糧農佃戶更高的租金,那些居住在城中的地主,是否願意把土地租給資本家,由他們來經營呢?
賣地,是不可能賣地的。
在大順,賣地是被視作敗家子行為的,但凡日子還能過下去,就只能租,而不可能賣。是以,資本即便想要經營土地,也得租。
而交通發展、海外貿易等,使得資本即便按照過去「四六分」的比例,依舊可以支付比之更高的租金,而且給的是白銀,而不是糧食或者銅錢。
那麼……
地主願意租。
資本想要租。
佃戶呢?
從資本主義發展、土地經營的角度看,這些佃戶或許就該被「歷史的車輪碾碎」。
問題是,你這車輪是啥材質的?
你怎麼確定,是被歷史的車輪碾碎,而是這些人鋼筋鐵骨把車輪給硌碎了?
所以說,即便說要走那條路,也得有個極為強力的、集權的統治集團,才能當所謂的歷史的滾滾車輪。
英國600萬人口,正規軍能拉出來9萬、戰艦100餘條、黑森僱傭兵還能拉出來5萬,各地鄉紳的民兵還能再拉出來5萬。而且英國四面都是海,完全沒有閃轉騰挪的空間,還有那麼近的新大陸可以泄壓,所以圈地運動沒出啥大事,但也出現了起義、甚至出現了掘土派試圖在軍中干一波大的。
而大順多少人口?多少正規軍?多大的閃轉騰挪的空間?
有句話講,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沒有當歷史車輪、且保證能碾碎那些人的本事,就無法領導這個國家走入新時代。
劉玉走的路子,是放棄農業的資本主義生產模式,而是依靠海外市場和對外擴張,完成工業化。而不是照著歷史上的正常路數,尤其是英法等國的路子,先讓農業出現資本主義興致的經營生產。
但這個路子,實際上也是分內外兩步的。
外面那一步,他已經邁出去了。
內部那一步,這就需要均田、限制土地買賣,保證小農的基本生存。
原始積累靠對外擴張和掠奪、金銀貨幣靠對外貿易和美洲金礦、勞動人口靠先發地區的那點失地百姓就足夠應對第一次工業革命的人口——英國第一次工業革命霸權世界的時候,它才幾個工業人口?
第一次工業革命,只需要百萬人的底蘊就可完成;第二次工業革命,才需要上千萬人。
內部那一步,劉玉自認為,依靠大順的自發改革,是不可能完成的。
大順沒有這個能力,這和皇帝個人的意志、甚至官僚集團一部分人的意志無關——哪怕滿清的統治,乾小四那樣的面對「限田三十畝」的奏摺,也得說這是「合乎正道」的;而官僚集團內部的士大夫,不說顏李學派那群激進的復古派,就是尋常的人,也不是沒有限田、均田想法的。
有意志,沒卵用。
大順的組織能力、統治基礎等等,都註定了完不成這件事。
大順是個典型的唐宋後的封建王朝。
這種典型,就是「統而不治」。
名義上的中央集權,實質上的地方自治,帝國的運轉是有一套傳統流程的。
大順不是能管制到沿海販賣羊毛就砍手、能把濟貧稅收到每一個鄉村、能管的紡織技術六十年沒有外流、能按照窗戶數量徵收賦稅的英國。
差得遠了去了。
甚至於,大順連對日本的貿易限制都管不住。在劉玉摻和對日貿易之前,日本這邊甚至能「買」到弓馬嫻熟的武舉人,去教授兵法和騎射,歷史上也是如此。
舉幾個在大順地方上的幾個典型的地主類型,就可以理解大順的基層運轉,到底是怎麼運轉的了。
比如,學田地主。
大順之前一年也就收個2000來萬兩白銀,除去養兵、賑災,國防需求,基本剩不下多少。
地方教育怎麼搞?
學田地主。
或是捐助、或是官方撥給,總之,這些土地是學田。
教育經費怎麼解決?
靠學田收租子啊。
每年學田靠佃戶的租子,作為教育經費。
朝廷國庫?朝廷國庫哪有錢?
再比如,宗族地主。
地方維穩怎麼辦?
靠宗族啊。
特別出台法律:子孫私賣宗族田產五十畝者,按捏賣祖墳罪論處,流三千里,戍邊;子孫有私賣宗祠者,一間杖70,每三間罪加一等,滿罪杖一百、徒三年。
再比如,慈善堂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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