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軍事 > 新順1730 > 終章 九三年(十八)

終章 九三年(十八)(1/2)

目錄

這種情況,體現在大順統治下的爪哇,也非常明顯。

一方面,通過畝稅制、募役法、取締強迫種植貢賦制後,爪哇的農業產值急速上升。

這是肉眼可見的。

棉花、靛草、咖啡、稻米等等的產量,都相較於荷蘭統治時期,有了極大的提升。

另一方面。

大順在爪哇的制度,為大順的資本提供了良好的環境。

小塊土地所有制?資本最喜歡這玩意兒了。

只有是私有得,不是亂七八糟的村社所有之類的,那就好說。你既有,並且擁有地契,也即最終的處置權,那我就有一萬種辦法把你的地契弄到手。

操控價格。

放貸。

欺詐。

等等。

非常容易完成對土地的兼併,而兼併之後,又因為爪哇的運輸條件、大順工業起步對原材料的需求,使得兼併後的土地,迅速走向了土地經營模式。

這對大順的資本是如此。

而本身,小塊土地所有制的正常發展,又必然是小農內部的兩極的分化、兼併等。

這也促成了爪哇的一些本土新興地主的興起。

他們和大順這邊的利益,又基本是一致的,是反對爪哇原本的貴族階層和封建統治者的。因為他們的利益,正是建立在大順的統治和大順推行的制度下。

這裡面還有個關鍵的問題,也即是早些年劉玉在萬丹土改的因素:這裡的舊勢力,在大順,連被統戰的資格都沒有。

在大順內部,土改問題,那真是牽著王八吊著鱉。

而歷史上的改土歸流,則往往當地農奴、僕從、底層等,【久願歸流】、【歡喜鼓舞,願編戶納糧】、【被害男奴紛紛來歸】等等。

的確,用21世紀的眼光,去看傳統王朝,覺得啥玩意兒啊?

但放在18世紀,法國啟蒙運動大書【東方理想國】,那不是沒有道理的。

所以大順在爪哇的統治,以萬丹土改為樣板,那真是磨刀霍霍,並且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底層的支持。

而且,也因為當初劉玉的種種舉動,使得大順這邊的實學派在施政手段上,頗為激進。加之爪哇這地方,舊勢力的軍事力量又不行,不要說爪哇直接轟入京城,就是連大順統治的一些城市都打不動,於是如鋼鐵所言——搞了又不會受到懲罰,為啥不搞——故而大順在爪哇地區推廣大順熟悉的土地制度和生產方式,很是迅速。

大順不是荷蘭。

不可能在南洋,連他媽的兩萬荷蘭人都找不到,不得不維繫和當地土司的關係、甚至用華人來當中間人挑唆矛盾。

大順是大順。

南洋就在家門口。

官員不缺、軍隊不缺、本族人口也不缺。

大順在江南不能均田,跑到南洋難道還不敢搞土地改革嗎?

廣義上講,即便傳統王朝的改土歸流,是不是一種土地改革?當然是,包括說英國的圈地運動、法國的雅各賓分地,都屬於土地改革,甚至於滿清的逃人為奴法定人身依附圈地,也是土地改革——正著改是改;倒著改,也是改。

從傳統王朝的角度,這種改革,可以視作歷史慣性、習慣、不想讓當地土司勢力太強、改土歸流就得搞流官就得乾死土豪。

從資本階級的視角,這種改革,為大順蓬勃發展的工業起步,提供了更多的原材料、也通過這種新的生產方式完成了爪哇的分配改革,創造了更大的市場。

從爪哇封建貴族的視角……這個,他們的視角,大順根本不在乎。

就像大順在西南改土歸流的時候,會在乎當地土司的意見嗎?要麼接受、要麼死,並無第二條路。

尤其是,大順因為前朝教訓——媽的,邊疆土司、酋長,說不定哪天就做大了——是以,在這種事上,自從軍改之後,尤其是劉玉以幾千人規模而不是以十萬人會戰為思路的軍改之後,那是相當激進的。

於是,從下南洋開始的一系列操作,到現在也是大幾十年過去,改革效果顯著。

然後,一切也就朝向大順熟悉的方向而狂奔了。

既是統治方式、稅收、土地制度的熟悉。

也是造反、起義、反抗這些東西的熟悉。

歷史上,英國在印度的一定地區,按照英國的農業方式對印度的土地所有進行了一些改造。

通過土地確定所有權、農業稅、以及土地私有制可以作為商品交易。

其實,也就是相當於弄成了大順這邊傳統的地契模式。

然後,英國人就懵了。

因為盤剝、重稅等,導致高利貸橫行。而高利貸,又帶來了土地兼併。同時按照改變後的土地所有制: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你借了高利貸,沒錢還,那你把你的土地還給債主,不是理所當然的?

於是,在印度大起義前後,大量的貧民土地所有者,既沒有錢交稅,又沒有錢還貸,只能把土地交到放貸者的手裡。當起義來臨時,貧苦農業群體,紛紛走向反抗殖民者的道路。

並且,在印度大起義前後,就爆發了許多次貧民殺死高利貸者、土地兼併人的情況。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