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憲法是最好的鬥毆武器(1/2)
「哈蒙小姐……」他對著電話道
「叫我貝絲好了。你請講」
他嘆了口氣「在布魯因法官作出口頭裁決之後,是不是艾爾瑪咄咄逼人,不依不饒的要求追究墨菲斯醫生的責任?從而激怒了法官?」
電話那頭沉默片刻「是的。」
愛德華除了嘆息,也沒啥話好講。
貝絲·哈蒙則繼續描述事情的發展情況。
按理說當法官宣布艾爾瑪立即出院後,這樁案子就應該了結了,至少愛德華和法官都是這麼認為的。
但艾爾瑪並不,她繼續說道:「我希望墨菲斯心理醫生對我所作出的診斷應該被列入這份記錄里。我要求證明我本人的清白無辜-我只是醉酒而非精神分裂,他這樣不負責任的診斷,不但讓我在精神病院裡待好幾天,並且嚴重影響了我的聲譽。為今後可能給我帶來的訴訟考慮,我希望聽證繼續進行下去,並把一切記錄在案。」
換句話說,艾爾瑪要求追責了!
這其實也很正常,換誰被關在精神病院一個禮拜禮拜,天天和正經瘋子們一起吃喝拉撒,心裡總是有怨氣的。
可布魯因法官忽然被激怒了似的-尤其是在聽到「今後的訴訟」時,忽然就怒髮衝冠起來。
他立刻大聲吼道:「根據這些言論,我決定將你收監,收入精神病院。」
包括貝絲·哈蒙在內的所有旁觀者,一開始都以為法官只是在開玩笑。
然而他隨即板著臉,嚴厲的重複道:「病人應該立刻予以被收監!」
聽到這裡,愛德華也驚呆了。
他原本以為是艾爾瑪是在法庭上忍不住罵娘甚至撕扯法官,才被扣個「藐視法庭」的帽子而收監。
畢竟他曾有幸領略過她的「瘋狂」,坦白說挺討人喜歡而且讓人懷念。
尤其是自己差點被她用隨身攜帶的「兇器」捂住口鼻,導致領略到了傳說中的窒息性/g潮的快感。
但僅僅因為這麼一句話就激怒法官當庭推翻自己一分鐘前的判決,把她扔到精神病院裡?
雖然他自認為對司法系統已經不是個菜鳥,但依然覺得有點不可思議。
「這一切都有證據?」他狐疑的問道。
「沒有錄音,但媽媽的一位朋友把法庭上的言論都記錄下來,她讓我看了記錄,和法庭審理時一摸一樣,並且她也表示願意將此作為證據提供給律師,以為媽媽討個公道回來。另外,我也申請調閱法庭審案記錄,但他們卻說需要走很多流程才能看到。你知道,我兩個月後就要去墨西哥了,我沒有那麼多精力……」電話那頭的聲音顯出了少見的情緒來-那是一種憤怒與疲憊厭倦結合後的勞累。
「楊先生,墨西哥的比賽中非常重要,彼得羅相是這個星球上最偉大的棋手,我必須全力以赴備戰,或許才有一線機會。並且艾爾瑪必須陪著我,沒有她,我無法專心思考。」
「好吧……」
「媽媽告訴我你的聯繫方式。讓我來找你,說這個案子只有你能幫助她,他不敢找本地的律師,因為這些律師會害怕得罪法官,而她自己只是個無依無靠的家庭婦女。」
「明白了,現在我倒是有點羨慕俄國人,至少俄國冠軍的母親應該是不會那麼輕易的被關進瘋人院的。」
「楊先生……」
「叫我艾德吧」
「艾德先生,希望你能幫助我們」貝絲·哈蒙飛快的說道。
「這個啊……我明白」愛德華撓撓頭,不置可否。
「無論如何,請你把媽媽救出來。錢不是問題。」
「好吧……給我你的地址,明天我趕早班飛機過來。」
……掛了電話後,他猶豫了半天,還是忍住了給克里斯打電話的念頭。
平安夜是教徒一年中最重要的日子,祈禱聽布道啥的得折騰到大半夜不說,明天還得繼續在教堂里忙活,算了算了。
而且案情雖然有點棘手但也不複雜。
再說是去把自己的火包友撈出來,還是單槍匹馬過去吧。
對於貝絲·哈蒙的驚人美貌,他也一直存在心裡。
要說沒有想法是不可能的。
但自己上了人家的媽,隨即又把主意打到女兒頭上,他自認還有點做不出來,拉斯維加斯一別他的心思回到露絲伯格身上,自然也就沒了多餘想法。
此刻他心裡又有些痒痒起來。
第二天一早,他就敲響了貝絲·哈蒙家的門。
對方顯然還沒完全睡醒,身上胡亂披著件毛巾睡袍,腰間胡亂的打了個結,從上可以看到深不見底,往下則是筆直修長,但不管上下,都特別白和挺直,顯然這是年輕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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