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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32章 一個不留(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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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早在決定發明『金毒灼魂』的神話傳說時,劉弘就已經考慮到了這個問題:已經被邁入墳墓里的黃金,到底應該怎麼辦?

可千萬不要小瞧漢人,對『先祖在地府的生活』的重視程度!

即便是在後世的新時代,要是發生某人破壞陵寢墳墓,甚至是墓碑的狀況,那墓主人的後代,與『行兇者』必然會不死不休!

在這種情況下,絕大多數漢人心中,甚至連法律,都不再是『報仇雪恨』所需要考慮的因素!

同樣的道理——當極其重視孝道的漢人,在得知先祖已經在地府受『金毒灼魂之苦』數十上百年之後,哪怕是背著『驚擾先祖』的風險,也必然會想盡辦法,將墳墓中的黃金取出來,以儘快緩解先祖亡魂的『苦痛』。

對這個問題,劉弘自是早有安排——等金毒灼魂的說法,在民間輿論得到全面認可之後,自己再戰出來,讓奉常擬定出一套『取金祭祀儀式』。

所以短期內出現的『後代挖自家祖墳』的問題,劉弘並不十分擔心。

真正讓劉弘如芒在背,甚至隱隱有些驚懼的,是那些以此為名,對金毒灼魂的說法進行二次創作,以此欺詐百姓的方士、術士!

——劉弘百分之百篤定:只要劉弘喊一句『我要修仙』,那當天出現在劉弘眼前的,必然是這些具有心理學博士水平的神棍!

這樣的一個人群,幾乎可以算是漢室,破壞力僅次於遊俠群體的不穩定因素。

——人家遊俠,起碼在國家有難時,能參軍入伍,報效國家。

而方士、術士,卻意味著這個已經足夠落後的封建時代,有一批更封建、更迷信的群體,在散播自己發明創造的迷信傳說。

從政權的角度而言,這些神棍的破壞性,甚至遠超遊俠群體!

遊俠之所以不被待見,主要是因為其對法律的輕視,以及隨時可能對法律造成破壞,對他人的**造成侵犯。

而神棍,卻是在完全不顧及政權政治需求的情況下,對百姓的精神造成侵犯,洗腦,甚至是操控!

這樣的群體,是任何形式,任何政體,任何文化背景的任何一個政權,都無法容忍的。

在原本的歷史上,方士、術士群體之所以能在漢室長久存在,主要的原因,除了始皇帝派徐福出海尋仙的示範作用外,便是每隔幾十年,漢室就會出一個沉迷修仙的天子。

如歷史上的文帝劉恆,便讓後世的問號李商隱,發出過『可憐夜半虛前席,不問蒼生問鬼神』的悲嘆。

武帝豬爺那更是不用說了——文景兩代皇帝省吃儉用,為豬爺掃平匈奴所攢下來的豐厚家底,全被豬爺用在了尋仙問道之上!

至於與匈奴決戰的一應耗費,反倒是被攤派到了百姓身上。

若非晚年那紙罪己詔,漢室更是險些在豬爺手上徹底葬送;漢世宗孝武皇帝,也險些變成『孝昏皇帝』之類。

就連武帝爺與衛子夫所生的太子劉據,都是死在了極具迷信色彩的『巫蠱之禍』一事中。

這一世,劉弘絕對不允許這樣的事,在自己所掌控的漢室再次發生。

「令奉常擬詔:民間方、術之士,若曾習《易》,皆入朝審查其家底,確有才能者,任之以為博士;精通丹藥之術者,遣之上林苑,隨少府行冶造之事。」

神棍必然可恨,但此時的神棍,大部分和《易》是分不開的。

而一個對《易》有了解的人,在漢室也屬於文人階級,或者說知識分子階級了。

這樣的人,自然不能和那些欺騙大師一起被制裁——能招安的招安,就像許負一樣,成為體制內的神棍,就還可以接受。

至於那些整天想著煉丹,想要研究出長生不老藥的晚期患者,理論知識不說,起碼動手能力在水準線以上。

而除了這些有用的人之外···

「凡方、術之士未知《易》,亦不知煉丹之術者,皆於郡縣登記造冊,旬月核查。」

「地方郡縣當嚴查方、術之士蠱惑百姓民,亂民之風,及私設奸祠淫寺之事;未能者,罪之以不力!」

殺氣騰騰的下達了對神棍群體的『滅絕令』,劉弘語氣中怒意更甚。

「另,著地方郡縣嚴查旬月內,以『金毒灼魂』之說欺詐百姓,謀得錢財、貲產之事!」

「欺民得一錢,削其一指;五錢死;十錢黥;百錢,斬棄市!」

「欺而未得,或不得錢者,完為城旦舂!」

將這一長串詳細到『涉案金額』的處罰方式,以一個極其憤恨的語氣吼出,劉弘便滿臉怒意的坐回了御榻之上。

劉弘突入起來的惱怒,讓張蒼、吳公二人略感些許驚詫;但不片刻,二人便齊齊一拱手。

「臣,遵旨···」

同樣深深弓著腰,二人心中想的,卻是截然不同的兩件事。

「陛下行此雷霆之怒,究竟為何?」

對於劉弘對神棍群體毫無掩飾的不信任,吳公莫名感到一陣奇怪。

也沒聽說當今這位,被方士、術士騙過呀?

——合著老劉家這是,又出了一個天不怕地不怕的沛公?

只思慮不過片刻,吳公便將注意力,從這件毫無意義的事上移開。

劉弘為何如此討厭神棍,對吳公而言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了劉弘這個態度,廷尉後續的工作就能順利許多。

與只關注本職工作的吳公相比,張蒼看待這個問題的角度,顯然是更宏觀,也更全面。

「陛下只提方、術之士,卻於鳴雌亭侯之事不置可否?」

稍一思慮,張蒼便隱隱猜測到了劉弘地意圖。

「唉,早知如此,高皇帝何必當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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