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我真不是金牌律師 > 第一百九十五章 競合問題

第一百九十五章 競合問題(1/2)

目錄

「所以,你們是不考慮告知義務的是嗎?」

胡慶豐說完之後,吳紀立刻反問道。

「不是不考慮。而是我們認為這個和一般的告知義務不同。」

藍思聰作答道,

「比如我們去餐館,如果地面濕滑,是必須要履行告知義務的,包括財產等的提醒義務。

因為不告知,消費者就不知情。

告知是為了保證知情權。

但本案中,涉及到的是法定的事情。

知法懂法是每一位公民的義務。

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也應該承擔教育的責任。

而不是自己不履行職責,卻要求其他人來承擔後果。」

……

兩組人,分別從兩個角度,作出了自己關於訴訟意見的分析和判斷。

聽完之後,讓張遠覺得有點懵。

這簡直就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啊!

難道這就是法官在庭審當中的感覺?

每一次庭審,都是各自盡揀對自己有利的內容說,說到最後,原來還能這麼的難以抉擇。

不過,目前是接受受害人父母的委託進行訴訟,那麼,李敏和吳紀的觀點就應該可以考慮。

同時,也得想辦法駁斥通過藍思聰和胡慶豐兩人思考得出的結論。

獲得來自不同角度的信息,張遠本打算花點時間好好消化消化。

但現在的情形,顯然是不允許他立刻就花這樣的時間。

作為冉星律師事務所真正的主任。

李敏四人在發表完各自的看法以及停下爭論之後,都將注意力放在了張遠的身上。

失誤,失誤,失誤!

張遠意識到現在應該是自己發言的時候了,心中立刻有了悔意。

就應該在他們完成任務之後,先將材料單獨發給自己過目,並給自己留足思考的時間,然後才來開這次會議的。

現在的狀況是,他們幾人準備的充分了,需要進行點評的自己,卻是兩手空空。

不過……

張遠很快就有了主意。

沒辦法,律師當久了,腦子也就越來越活了。

而且當領導的一個好處是,只要是自己難以判斷的難題,都可以以培養下屬的名義,交給下屬去傷腦筋。

所以,張遠理了理自己的坐姿,輕輕聳肩,說道:

「你們四人兩組做的分析,在我聽下來都很有道理。

不愧是重點大學畢業的學生。

比我當初做實習律師的時候厲害多了。」

張遠先是捧了捧幾人,繼續說道,

「只是今天完整的聽下來,我感覺有個地方你們還是存在遺漏。

不過這個遺漏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畢竟就案件本身看來,這是顯而易見的事情。

但對我來說,我希望你們還是能夠有所提及的。

因為這牽涉到思考的完整性這一問題。

不論難易粗細,都應該考慮到才是。」

「什麼遺漏?」

自認為已經做得很詳實的實習律師們,一聽居然還有遺漏的地方,頓時緊張起來。

「其實很簡單,就是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競合的問題。」

張遠微笑地答道,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