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怪胎》(1/2)
樂隊集體度假的計劃沒能如期進行,被取消了。
就連華納唱片舉辦的慶功派對,三人也僅僅只是露了個臉,應付完必要的社交程序之後,就提前告辭離開。
這段時間以來,工作繁忙,令人感到不堪重負。
難得有幾天休息的時間,所有人都只想好好在家睡覺,沒有精力到處亂跑。
華納唱片很快也得知了樂隊的新專輯計劃,經過幾天的內部審核,作為潛在的發行方,很快也加入到討論和談判當中。
不過,這張打著濃重「朋克核」烙印的專輯,卻讓華納唱片內部的一些人心存疑慮。
——雖然羅傑對這張專輯的定義為「流行朋克」,但在試聽過DEMO之後,華納唱片給出的分類卻是「朋克核」。
雖然都是朋克,但兩者的受眾範圍卻是截然不同的。
相對來說,前者更加大眾,而後者更為小眾。
比如說朋克核的歌迷通常會去聽流行朋克,而反過來卻未必。
尤其是對於非朋克搖滾的歌迷來說。
這個世界沒有經歷過前世六七十年代的朋克運動,以及九十年代的朋克復興。
或者換個方式來說,這個世界的朋克運動,是在九十年代後半段才開始,影響力還沒有擴散到搖滾之外。
因此,普通樂迷對於「朋克」的接受度要比前世差很多。
很多前世可以被歸入流行朋克的歌,在這個世界卻屬於硬核向的作品。
事實上,金屬或者其它類別的搖滾,大多也同樣如此。
但無論如何,僅僅只從DEMO來看,華納唱片並不懷疑這張專輯的市場價值。
畢竟在朋克運動的影響下,這一類的歌迷在搖滾樂迷中的比例不會太低。
區別僅僅只在於,華納唱片認為這張專輯不可能達到《We.Will.Rock.You》的銷量,而羅傑的看法則正好相反。
在這一方面,羅傑沒有和對方爭執的想法,市場的反應比任何語言都具備說服力。
經過一番談判之後,華納唱片如願得到了專輯的發行權,大部分條款依舊沿用《We.Will.Rock.You》的模式,區別僅僅在於,華納唱片這一次拿到了一部分專輯版權。
——除了樂隊保留完整版權的《Basket.Case》以外,其它的九首歌,華納唱片可以從二十世紀娛樂手中得到百分之十五的版權。
為此,華納唱片承擔了CD刻錄和運輸的成本。
當時間來到二月下旬的時候,二十世紀娛樂的審核小組,通過了新專輯的項目審核。
不過就和這個年代的絕大多數專輯項目一樣,在項目初期,僅僅只有一個代號:《怪胎(Freak)》。
按照標準、常規、公式化的流程,項目首先需要一個負責人,也就是製作人。
——就和好萊塢一樣,北美樂壇,或者說世界上絕大多數足夠繁榮的音樂市場,製作人負責制都是最常見、最主流的制度。
那些不聘請專業製作人的歌手或者樂隊,實際上也不是沒有製作人,而是自己擔任了這一職位。
羅傑當然希望由樂隊或者自己這一職務,但這顯然是不可能的事。
不說二十世紀娛樂是否會同意,羅傑自己就不具備足夠的能力,理查森和安妮同樣也是如此。
因此,在初稿的計劃書中,羅傑提出樂隊擔當掛名製作人,而實際的執行製作人則推薦了在《We.Will.Rock.You》中合作非常愉快的迭戈。
前者得到了批准,而後者則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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