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軍事 > 沒有人比我更懂異界殖民 > 9:……巡迴法庭?

9:……巡迴法庭?(2/2)

目錄

這進一步造成了資源的浪費,同時羅馬法庭也被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嚴重拖累了效率。

所以將司法機構下放到各個聚居點成了當務之急。

這時候就出現了新的問題:第一,相關人才短缺;第二,羅馬這些聚居點的規模遠沒有發展到需要設立司法機構的程度。

不過李昂剛好對應的解決方案。

巡迴法庭——英國人在十二世紀搞出來的玩意,後來在某個不能提名字的國家裡一直到二十一世紀還在用它來解決基層司法需求。

對於巡迴法庭,曾有這樣的描述:

「(亨利一世)極為精確地逐月安排並公告他巡迴的期限和到達某地的時間,將要停留的天數以及停留村莊的名稱,以使每個人都能夠準確無誤地知曉他的行程……他使每個人都不會感到缺乏公正與和平……那些壓迫者,不管是領主本人還是他們的下屬,都因此受到了制約。」

當然李昂是不可能親自跑到羅馬的各個地區去當巡迴法官的,但這不妨礙他將羅馬法庭的司法人員們派出去組建巡迴法庭不是。

於是李昂便將組建巡迴法庭的計劃拿給顧問去審議,一番討論後定下了基本的章程。

首先,法庭當然不能只有一名法官,至少需要一名主審法官、一名助理法官和一名書記官。除此之外,還需要一些軍隊作為護衛——畢竟法官是一個容易遭人記恨的職業,而且巡迴法庭本身也需要一些直屬武裝力量來維持法庭秩序以及執行審判結果。

但巡迴法庭的人數也不宜太多,一方面人數太多會導致隊伍臃腫行動緩慢,另一方面則是——羅馬也確實拿不出太多人手來組建這個巡迴法庭。

最後顧問們議定的結果是:每個巡迴法庭的總人數在十到十二人之間。

主審和助理法官由羅馬法庭提供,書記官因為不需要太多經驗和技能,所以直接從新近抵達的生化人中選擇頭腦比較靈活的傢伙,經過短期培訓後直接上崗。

除了上述的三名審判員和書記官,每個巡迴法庭還應當配屬六到八名士兵作為直屬武裝力量。

武裝人員應當從軍隊中篩選,以服役年限較長且無不良記錄的老兵最佳。

被選中的士兵就地榮退並轉入法警編制——當然這是自願的,被選中的士兵也可以拒絕,但是這些轉入法警編制的老兵不僅所有待遇不變,還能額外領一份來自司法系統的津貼。

這種白拿錢的好事,李昂不覺得有人會拒絕。哪怕個別傢伙思維方式異於常人,也只會是少數中的少數。

除了文職人員和法警外,巡迴法庭還可以臨時雇用一名本地人作為嚮導。雖然嚮導屬於臨時編制,但是巡迴法庭有專門給僱傭嚮導提供的預算,因此在計算人員編制時也將這個臨時編制算了進去。

司法系統下放的問題解決了,現在攔在李昂面前的大山就只剩最後一座——人手問題。

目錄
返回頂部